平安龍江網訊 綏化市北林區人民檢察院認真貫徹落實張軍檢察長『要樹立治本安全觀,促進把罪犯改造成為守法公民』指示精神,針對轄區內社區矯正人員數量增長、低齡化趨勢,堅持共贏監督理念,聯合北林區司法局,采用『監管教育+人性化管理』模式,促進監外執行法律功能實現。
及時引導失足少年,樹立法制權威。受好奇心驅使,綏化市紅旗司法所未成年社區矯正人員閻某伙同他人販賣毒品,被判處 有期徒刑兩年零兩個月,緩刑三年 。在剛入矯時,閻某認為社區矯正算不上大事,對司法所的教育矯治極不在乎。該院刑事執行檢察科的檢察官和司法所長針對這一問題,及時對其進行法制教育,向其宣傳毒品犯罪社會危害性及國家為挽救失足未成年人所采取的寬緩刑事政策,使其認識到刑罰的嚴肅性和國家法制的人性化,防止其因漠視法律而再次走向犯罪深淵。
開展人性化管理,讓法律有溫度。因交通肇事罪被宣告緩刑的社區服刑人員往往面臨巨額經濟賠償,如教條執法、機械執法,嚴格限制其活動范圍將可能加劇其生活困境,甚至產生仇視社會心理,再次走上犯罪道路。因此對於這類社區矯正人員,該院刑事執行檢察科建議司法局對其采用『寬嚴相濟』人性化監管措施,在保證日常監管的情況下,允許其請假外出謀生。如紅旗司法所社區矯正人員姚某,因交通肇事罪被判處一年 緩期兩 年執行,賠償被害人28 萬元。鑒於其背負巨額債務,司法局批准其在遵守各項監管規定、完成各項矯治任務的情況下,請假到綏化市周邊城市打工謀生,使其重燃生活的希望。今年4月6日姚某刑罰執行完畢,依法解除社區矯正,順利回歸社會。因交通肇事罪賠付被害人家屬巨額死亡賠償金及喪葬費後,社區矯正人員曹某生活十分困難,刑事執行科檢察官和司法所乾警獲知其掌握種植水稻技術,便幫助聯系水稻種植大戶張某僱傭其為長工,解決曹某無處打工難題。
幫扶解困,治本『回歸』。部分社區矯正人員法制意識淡薄,受生活所迫,一時糊涂誤入『歧途』。這部分人員大多犯罪情節輕微、社會危害性較小,幫助其順利融入社會、樹立生活信心纔是治本之策。吉泰司法所社區矯正人員徐某與63歲的老母親相依為命,家境非常貧寒。他告訴檢察官,由於無一技之長且自我維權意識差等原因,在外辛苦打工一年,不是被騙,就是低工資,基本溫飽都難以解決,最終一念之差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後悔不已。找准徐某犯罪的深層次原因後,檢察機關一方面加強徐某的法制教育,一方面聯合鄉政府為徐某申請低保,又與村建築工程隊聯系,幫助其在工程隊就業。現在徐某月收入3000元左右,對生活充滿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