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6月14日訊(李大明 記者 佘雨桐)14日上午9時,黑龍江省北安市人民法院對被告人郭某等17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進行依法公開宣判,依法一審判處郭某等17人有期徒刑18年至1年不等刑期,並處罰金30餘萬元。
被告人張某為郭某選舉北安市楊家鄉和平村村委會主任及郭某等人實施尋釁滋事犯罪行為提供了保護。郭某任楊家鄉和平村村委會主任期間,實施尋釁滋事、強迫交易等犯罪行為。2014年7月至2016年9月期間,郭某伙同其他被告人實施4起尋釁滋事犯罪,持械隨意毆打被害人王某某等人,致被害人輕微傷,任意損毀公私財物,致車輛毀壞價值9000餘元。2015年10月至2016年6月,被告人郭某持械毆打被害人賈某某等人。2015年3月,被告人郭某在未征得農戶同意下將和平村200餘?土地轉包,並拒不給付其中12戶農戶土地承包款。采取哄騙、威脅、恐嚇等手段迫使12戶農戶索要土地承包款未果。
北安市人民法院經審理,被告人郭某財等17人因犯搶劫罪、聚眾斗毆罪、合同詐騙罪、強迫交易罪、尋釁滋事罪、盜竊罪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8年至1年不等刑期,並處罰金30餘萬元。
該案件為北安市首例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自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以來,北安法院堅決貫徹落實上級部署要求,緊緊依靠市委市政府、市掃黑辦的有力領導,在上級法院的精心指導下,堅決落實依法嚴懲方針,嚴格依法辦案,始終對黑惡勢力犯罪保持攻堅態勢,不斷擴大掃黑除惡戰果。北安法院依法公開宣判的以郭某為首要分子的惡勢力犯罪集團,橫行鄉裡,通過農村土地承包獲取非法利益,實施搶劫、聚眾斗毆、強迫交易、合同詐騙、尋釁滋事等違法犯罪活動,在北安市楊家鄉造成重大影響,嚴重破壞當地經濟、社會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