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6月23日訊(記者 佘雨桐)近日,黑龍江省龍江縣人民法院對兩起惡勢力案件進行公開宣判。分別是被告人陳某茂、陳某森等6人惡勢力團伙開設賭場、搶劫案和被告人晉某某等3人惡勢力團伙非法拘禁、尋釁滋事案。

開設賭場、搶劫賭徒,兄弟二人被判刑十五年和十三年。
2017年至2018年期間,陳某茂、陳某森兄弟二人與王某某、齊某某、牟某某、鄒某(另案處理)、李某某(另案處理)等人經常糾集在一起,為非作惡,欺壓百姓,形成惡勢力團伙。在龍江縣境內永發鄉永發村、景星鎮及周邊村、屯等地,多次組織開設賭場獲取非法利益,使用暴力、威脅手段強行索取他人財物,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隨意毆打他人,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其中,2017年7月4日晚,被告人陳某茂、陳某森等人因參賭人員許某不願再到其開設的賭場賭博,遂指使陸某等人將許某右眼打傷;2017年12月28日,陳某茂、陳某森等人以被害人王某『出老千』為名,對其進行毆打,並將其非法拘禁在龍江縣一賓館內,強迫王某當場給付人民幣10萬元後纔將其放走。
龍江縣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陳某茂、陳某森、王某某、齊某某、牟某某、馬某某以非法營利為目的招攬賭博人員,提供場地、賭具進行賭博,從中抽頭漁利,情節嚴重,其行為已經構成開設賭場罪。被告人陳某茂、陳某森、王某某、齊某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采用暴力、脅迫的手段搶劫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經構成搶劫罪。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以開設賭場罪、搶劫罪判處陳某茂有期徒刑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判處陳某森有期徒刑十三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對其他4名被告人分別判處六個月至九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暴力討債、非法拘禁,惡勢力團伙被判刑五年到一年半。
被告人晉某某、徐某某、葉某某於2012年至2013年期間,為索要高利貸欠款,經常糾集在一起,有分有合,在龍江縣境內以暴力、脅迫、軟暴力等手段,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擾亂社會生活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形成惡勢力團伙。多次將借款人和擔保人帶至某賓館房間內派人看管,限制人身自由一至兩天;多次到被害人家中采取滋擾、聚眾造勢、辱罵、恐嚇的手段逼迫被害人還錢。
龍江縣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晉某某的行為構成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被告人徐某某構成尋釁滋事罪;被告人葉某某構成非法拘禁罪。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以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判處晉某某有期徒刑五年;以尋釁滋事罪判處徐某某有期徒刑三年;以非法拘禁罪判處葉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