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6月23日訊(餘龍飛 記者 佘雨桐) 近日,黑龍江省林口縣人民法院對一起惡勢力案件進行了公開宣判,涉案的6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七個月至二年六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被告人李某軍、李某彥、李某發、李某春、李某忠、柯某富系親屬關系,在林口縣朱家鎮生活。多年來,6名被告人經常糾集在一起,利用家族勢力,通過尋釁滋事、毆打他人等方式,為非作惡,欺壓百姓,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嚴重擾亂社會生活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構成惡勢力違法犯罪。
經查,6名被告人在明知公安機關已介入調查其參與毆打劉某生家人一案的情況下,無視法律和社會秩序規范,無視警察的阻攔和制止,公然毆打他人,致使三人受輕微傷,造成惡劣影響,侵犯了社會公共秩序,其行為已構成尋釁滋事罪;被告人李某軍在三處地點進行非法開采,構成非法采礦罪;6名被告人中,被告人李某彥、李某春經營公共汽車營運,李某軍從事采沙、李某彥從事鞭炮銷售,在經營過程中,經常與同行發生爭執,采取過激行為,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並通過擴大事態,制造影響以達到個人目的,嚴重擾亂社會生活秩序,造成了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經林口縣人民法院審理,分別對6名被告人判處七個月至二年六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部分被告人被判處罰金和追繳違法所得上交國庫的處罰。
責任編輯:郭麗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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