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6月22日訊(記者 佘雨桐)21日,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組織延壽縣人民法院對車延峰等10人非法拘禁、尋釁滋事、賭博、敲詐勒索、故意傷害案進行公開宣判。
2013年5月至2015年9月,車延峰、車延程以車延峰注冊的寄賣行、車延程未經工商登記的洗車行為依托,以個人名義向外高利放貸。在討債過程中,糾集鞠憲東、潘金城、王金龍(在逃)等人,多次實施非法拘禁、尋釁滋事、賭博、敲詐勒索等犯罪活動,形成了以車延峰、車延程為首要分子的惡勢力犯罪集團。
2014年初,被害人王某某向車延峰高利借貸17萬元,約定每1萬元每日利息120元。到期後王某某未能還款。車延峰與車延程指使鞠憲東、王子恆等人將王某某帶到洗車行和洗浴大廳,限制王某某人身自由72小時以上。其間,車延峰用鎬把對被害人王某某進行毆打,鞠憲東、王子恆對王某某拳打腳踢。王某某的朋友幫助王某某償還了17萬元本金。2014年1月27日,車延峰又逼迫王某某將自用的一臺鏟車、三臺翻斗車以8萬元價格抵押給他人,被車延程非法獲得。
2014年春,被害人李某某在車延峰處高利借款60萬元,借款30天,約定每1萬元每日利息100元,每10天償還一次利息。因李某某未全部償還本息,2014年4月27日,車延峰、車延程等人把李某某拘禁到旅店內4天,對李某某實施毆打、辱罵行為。李某某的哥哥和女朋友共籌款285000元,將剩餘高利貸款全部償還後,李某某離開旅店。經法院審理,車延峰、車延程實施非法拘禁3起,王子恆實施非法拘禁2起,鞠憲東、潘金城實施非法拘禁1起。
2014年8月29日,車延峰替張帥向被害人宋某某討要高利貸債務過程中,張帥指使車延峰毆打韓某某。車延峰糾集李龍和、任青龍、車延林等人在路邊對韓某某進行毆打,致韓某某胸部輕傷二級。
2014年至2015年期間,車延程在其租住的洗車行設立一張賭桌,車延程負責提供賭博工具和食品,以『十三支』『拖拉機』『三十二扇』等方式聚眾賭博,經營約半年時間。在聚眾賭博期間,車延程負責抽紅,向參賭人員王某某等4人發放高利貸,提供賭資,李龍和協助管理抽紅,許永剛、孫樂樂協助車延程組織賭局、積極配合參與賭博。車延程非法獲利共3萬元。
2012年12月13日,在富錦市西平社區46組第二中學大門口,因王大震與被害人申某某的矛盾,鞠憲東、王大震、李曉東持械聚眾斗毆,鞠憲東將申某某砍成重傷,七級傷殘。
延壽法院經審理,依法判處車延峰有期徒刑十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四萬元;判處其餘9名被告人九年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部分被告人被判處罰金。責令車延峰退賠被害人王某某6萬元並賠償其相應經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