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6月25日訊(記者 陳顯春)6月25日9時,綏化市中級人民法院組織肇東市人民法院、蘭西縣人民法院、望奎縣人民法院分別對5起黑惡勢力和『保護傘』案件集中公開宣判。
李某義濫用職權案
被告人李某義在2014年9月22日開始任慶安縣砂石管理站站長兼河道堤防管理站站長期間濫用職權,在被告人谷某風等人沒有取得《采砂許可證》及《采礦許可證》的情況下,未制止谷某風違法采砂的行為,致使谷某風自2017年4月至2018年5月期間,在慶安縣綠野山莊呼蘭河段非法采砂11.30438萬立方米。慶安縣金沙灘濕地公園實際經營者王某雷欲在慶安縣久盛鎮久宏村呼蘭河河段大耳朵眼後堵的河灘套子內非法取土墊坑。李某義在接到群眾舉報後不及時制止王某雷非法采砂,致王某雷從2018年2月21日起至2018年3月18日止非法采挖的砂石為4.7444萬立方米。以上兩項合計給國家造成損失722.1951萬元。肇東市人民法院一審以濫用職權判處李某義有期徒刑四年。
趙某富徇私枉法案
被告人趙某富任職五常市人民法院刑庭庭長期間,在辦理金某旭、王某旺等五人故意傷害犯罪案件的過程中,接受被告人金某旭父親金某光賄賂款5000元,在法庭審理的過程中,對該案件與量刑有關的事實未調查清楚,在案件事實不清楚的情況下,未經審判委員會的討論,隱瞞案件事實,濫用職權,枉法裁判,將故意傷害罪錯誤認定為尋釁滋事犯罪,造成惡劣社會影響。肇東市人民法院一審判處被告人趙某富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范某軍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
經審理查明,被告人范某軍自2005年6月起先後糾集、僱傭范某寶、邢某輝、趙某龍、王某、方某祥、蔣某為等6名社會閑散人員,在位於黑龍江省安達市昌德鎮的安達市慶新油田開發有限責任公司油田作業區盜竊原油。截止到2018年,該組織共實施搶劫犯罪1起,故意傷害犯罪2起,尋釁滋事犯罪2起,販賣毒品犯罪1起,容留他人吸毒犯罪2起,非法持有槍支犯罪1起,破壞易燃易爆設備犯罪3起,破壞生產經營犯罪2起,行賄犯罪2起、窩藏犯罪1起、盜竊、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583起,盜竊原油價值人民幣2546346.68元。期間還實施了砍擊經警、?佔房屋、阻止工地施工等多起違法事件,嚴重破壞了當地的經濟秩序和社會生活秩序,危害了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肇東市人民法院一審數罪並罰判處被告人范某軍等31人二十五年至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沒收范某軍個人全部財產,並處其他被告人1581.6萬元罰金。
侯某偉尋釁滋事案
經審理查明,侯某偉的妻子鄒某悅系客運班車業戶,侯某偉找到韓某超(已判刑)、牟某新(已判刑)讓其在蘭肇公路康榮鄉路段為其『護線』(阻止出租車等車輛在該路段攬客),侯某偉指使韓某超、牟某新攔截車輛後可向司機索要錢款,如不給錢就以報運管站處理相要挾。先後18次強行向司機案要錢款9080元。嚴重破壞社會公共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蘭西縣人民法院一審判處被告人侯某偉有期徒刑七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被告人候某偉退賠被害人8080元,韓某超、牟某新、張某承擔連帶責任;依法扣押在案的被告人侯某偉華為牌P8手機1部由扣押機關依法處置。仉某利詐騙、強迫交易、敲詐勒素案。
經審理查明,2012年至2018年7月,被告人仉某利伙同被告人雷某穎、王某兵在經營、管理望奎縣匯通公司二手車交易市場有限公司過程中,為騙取二手車客戶的財物,在明知國家已經免征個人二手車交易稅的情況下,對前來要求開具個人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的客戶及中介人員謊稱,須數納交易稅後纔能開具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隨意確定數額。當被害人提出收取交易稅數額過高時,仉某利遂對被害人進行辱罵,威脅。共計被詐騙金額為4462570元。其中,雷某穎參與詐騙金額107200元,王某兵參與詐騙金額59650,仉某利、雷某穎為主犯、王某兵為脅從犯。同時,仉某利在酒類經銷領域,在日常生活中,還實施了強迫交易、敲許勤索、故意傷害、尋釁滋事等行為。
望奎縣人民法院一審數罪並罰判處被告人仉某利有期徒刑二十年,並處罰金人民幣851萬元,責令退賠被害人吳某纔等1440人違法所得;判處被告人雷某穎五年零一個月有期徒刑並處罰金10萬元;判處被告人鄭某鋒一年零六個月有期徒刑;判處被告人王某兵免於刑事處罰。
以上幾起黑惡勢力犯罪和『保護傘』案件,各自具有共型性,此次集中宣判有力地打擊了黑惡勢力犯罪的囂張氣焰,進一步營造了公平正義的社會環境,用實際行動增強了人民群眾的安全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