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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持基層政權、操縱選舉、侵吞集體資產 黑龍江省一『村霸』被判刑
2019-07-08 09:49:12 來源:東北網  作者:佘雨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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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7月5日訊(記者 佘雨桐)按照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部署,4日,黑龍江省富裕縣人民法院對被告人單某林等4人惡勢力團伙職務侵佔、偽造國家機關證件、故意傷害案進行公開宣判。

公開宣判現場。圖片由法院提供

  2003年1月至2018年,被告人單某林在其擔任塔哈鎮東塔哈村主要領導期間,糾集單佔某、田某某、單某岡等人把持基層政權、操縱選舉,利用職務之便侵吞集體資產,單某林、單佔某隨意毆打他人,欺壓村民,使村民對他們產生強烈的懼怕心理,從而為自己侵吞集體財產、攫取不法利益提供便利,逐漸形成了惡勢力犯罪團伙。

  富裕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單某林在被告人單佔某的鼓動下,與田某某、單某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佔集體財產,構成職務侵佔罪;被告人單某林、田某某偽造《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的行為,構成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被告人單某林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輕傷的行為,構成故意傷害罪。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以職務侵佔罪、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故意傷害罪,判處單某林有期徒刑三年零八個月;以職務侵佔罪,判處單佔某有期徒刑二年零四個月;以職務侵佔罪、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判處田某東有期徒刑一年零四個月;以職務侵佔罪,判處單某岡有期徒刑一年零二個月。依法沒收作案工具及偽造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違法所得12.5萬元退賠給東塔哈村村民委員會。

責任編輯:郭麗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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