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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工的賠償金都不給!法官果斷出擊!
2019-11-27 09:59:09 來源:黑龍江法院網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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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煤礦采煤工人工作危險性高。李某和劉某都是雞西某煤業有限公司煤礦的工人,他們先後在工作中受傷。受傷之後一系列問題都接踵而來,不僅治療需要花錢,以後的生活來源也是問題,煤礦主拒不賠償,生效的裁決書如何纔能變成真金白銀?今天,小編就帶大家一起看看雞西市梨樹區法院的執行法官們,如何雷厲風行地保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燒傷後的救命錢,我們幫你要

  李某是一名采煤工人。2017年8月26日晚上九點多,他和幾名工友一起在井下作業時突遇瓦斯爆炸。事後,他被送往醫院緊急救治。

  此次事故導致李某全身大面積燒傷。經雞西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李某為傷殘二級,住了163天院。

  出院後,李某面臨著一個難題:受傷的費用該由誰承擔?因為李某沒有與煤礦簽訂勞動合同,也沒有參投工傷保險。

  2018年12月3日,雞西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作出了工傷認定決定書,認定李某所受傷害為工傷。李某家屬曾找過煤礦負責人討要費用,可結果卻不令人滿意。

  在李某住院期間,他所在的煤礦曾給他支付過停工留薪期工資等費用16.8萬元。可是這些錢對於李某的後續治療來說,還遠遠不夠。經李某申請仲裁,勞動仲裁機關裁決雞西某煤業有限公司應支付李某賠償費用147.8萬餘元。李某持勞動仲裁裁決書向雞西市梨樹區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9月4日,雞西市梨樹區人民法院執行局對被執行人展開調查,迅速采取行動,當天凍結了煤礦公司賬戶。

  第二天,被凍結的賬戶上就多了一筆進賬款。這是被執行人與客戶之間的往來錢款,存進來之後纔發現賬戶被凍結,無法取出。被執行人感受到了法律的威懾力,積極起來,一方面主動籌款,一方面與申請執行人協商還款計劃。

  最後,經過雙方的和解,被執行人先給付李某73萬元,計劃在10月30日、11月30日再各給付25萬元,剩餘款項在12月30日前全部給付完畢。

  腿傷後的維權路,我們幫你走

  上面案子中,采煤工人李某的執行款在短短20天就有了著落。下面要說的這位煤礦司機,則是坐單位安排的交通工具下井時受傷引發的賠償案件。

  劉某是煤礦一位井下絞車司機。平時,該煤礦工人昇井下井都坐礦車。2017年7月10日下午,剛剛接班的他坐上了去往井下的礦車,就在開到了半路時車子突然翻了過來。

  劉某說,事發後,他的左腿受傷,經雞西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為傷殘九級。劉某找到煤礦主協商解決賠償事宜,可煤礦主態度囂張:『愛去哪告就去哪告,一分錢都沒有!』

  劉某申請了勞動仲裁。雞西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裁決,由投資人孫某賠償15.7萬餘元。劉某持生效仲裁裁決書向雞西市梨樹區法院申請強制執行。2019年3月,法院用最快的時間給被執行人孫某下達了執行通知書、財產報告令和限制消費令。

  但此時,該煤礦處於停產狀態,找不到人。執行法官電話聯系到煤礦一名經理,答復是井口不生產,全都放假了。

  考慮到被執行人可能轉移財產,於是,執行法官一邊約談被執行人,一邊多方查找被執行人可供執行的銀行賬戶。

  通過對各種線索的摸排和調查,法官終於查到被執行人在七臺河。法官立刻趕去,終於在被執行人孫某的銀行賬戶裡發現了存款。

  追查到了被執行人的賬戶,裡面的存款也足夠賠償,執行法官一次性為申請人劉某如數扣劃,並成功交到劉某手中。(完)

責任編輯:郭麗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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