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出臺《關於審理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民商事糾紛若乾問題的指導意見(試行)》,就全省法院受理的涉疫情合同糾紛、勞動爭議糾紛、公司證券破產等商事糾紛、侵權糾紛、知識產權糾紛、涉外糾紛案件提出了80條指導意見,涵蓋經濟社會運行和人民生產生活的各個方面,規范和統一因疫情產生及防控引發的民商事糾紛的處理原則和司法標准,為全省經濟社會平穩運行和人民群眾生產生活穩定提供堅強有力法治保障。
據了解,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省委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疫情防控的決策部署,積極應對和依法妥善審理好涉疫情民商事糾紛,《指導意見》對以下糾紛提出具體明確的業務指導,統一裁判標准、規范司法尺度:對因疫情產生及防控可能引發的大量民商事合同糾紛,提出了堅持依法保護與促進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相結合、實事求是與公平合理相結合、鼓勵交易和維護交易安全相結合、依法調動當事人舉證積極性和合理分配舉證責任相結合四個基本原則,明確合同糾紛中不可抗力的認定、情勢變更的適用、合同履行、合同變更、合同解除及相關責任承擔等問題的認定標准和處理意見;對用人單位和勞動者較為關注的勞動合同、工資報酬、工傷認定等糾紛,提出了堅持平等保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合法權益的基本原則,明確勞動者權益保障的各項標准,引導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共擔責任、共克時艱,維護勞動關系穩定和企業經營生產;對公司、證券、破產等商事糾紛,提示企業在疫情期間進行依法決策、公司高管依法履職盡責的方式方法,提示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可能面臨退出市場時享有的權利和應承擔的責任,為各類企業提前預防和協商處理好因受疫情影響而引發矛盾糾紛提供法律指引;對侵犯人格權和知識產權等糾紛,增強了對被侵權人特別是醫務人員的保護力度,加大了對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等各類知識產權的保護力度,依法規制不正當競爭,弘揚社會正氣,維護社會秩序;對因疫情影響引發的涉外民商事糾紛,提出堅持依法公正審判和平等保護的原則,著力維護中外當事人的訴訟權利和實體權益。
《指導意見》還針對當事人在案件訴訟中可能會遇到的各類程序問題,從立案、舉證、庭審、保全、送達等各個方面作出了具體的程序規定,拓寬了工作渠道,創新了工作方法,為當事人行使訴訟權利創造便利條件,切實保障當事人訴訟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