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13日12時許,市民杜某某邀請魯某某、許某某到其位於鐵力市格林春天小區的家中聚餐飲酒。14時許,魯某某、許某某二人翻越小區柵欄到商店購買食品,途遇酒後的梁某某,魯某某邀請梁某某與其二人一起返回杜某某家中聚餐飲酒,其三人一起翻越格林春天小區柵欄返回杜某某家中飲酒。19時許,許某某,魯某某,梁某某離開杜某某家行走至格林春天小區大門口時,魯某某、許某某、梁某某三人因瑣事發生廝打。鐵力市正陽派出所接到報警後迅速出警,及時處置。經查,四人均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相關規定,視情節分別對四人做出行政拘留及罰款的行政處罰。


杜某某因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發布的決定命令,被處以行政拘留五日並處罰款200元。
魯某某因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發布的決定命令、毆打他人被處以行政拘留三日並處罰款200元。
許某某、梁某某因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發布的決定命令、毆打他人被處以行政拘留五日並處罰款200元。
責任編輯:郭麗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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