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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口罩詐騙4000元 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
2020-03-19 15:56:26 來源:東北網  作者:唐繼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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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光新聞

  東北網3月18日訊(記者 唐繼厚)3月17日,海倫市人民法院運用『遠程視頻提訊系統』平臺,法庭、看守所兩地現場連線開庭,適用速裁程序審理了一起利用疫情在網絡上以銷售口罩為名的詐騙案件並當庭宣判,被告人李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

開庭審理此案並當庭宣判。 法院提供

被告人李某在綏棱縣看守所遠程視頻參加訴訟。

  2月19日,海倫檢察院以被告人李某在疫期防控期間虛構自己有口罩並在快手上發布出售口罩的虛假信息,騙得被害人人民幣4000元的行為構成詐騙罪,向海倫法院提起公訴。

  海倫市人民法院根據兩高兩部《關於依法懲治妨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意見》相關規定,及時聯系海倫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為被告人李某指定辯護人,充分保障其合法權益。

  2月20日,法院向李某送達了起訴書等相關材料,根據本案案情,法院決定對被告人采取逮捕,被送往綏棱縣看守所進行羈押。後因被告人李某體溫過高,被綏棱縣看守所拒收,法院對被告人李某變更強制措施,實施取保候審,被告人李某被隔離14天,本案中止審理。隔離解除後,海倫法院迅速恢復審理,並決定對被告人李某重新決定逮捕。

  3月17日14時30分,公開開庭審理此案並當庭宣判。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疫情防控期間,利用群眾急需口罩之機,虛構有口罩出售的事實,在互聯網上實施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構成詐騙罪。李某到案後如實供述犯罪,自願認罪認罰。

  案發後,李某將贓款全部返還給被害人,依法對其從輕處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相關規定,做出上述判決。宣判後,被告人李某不上訴,從開庭到判決僅用20分鍾。

責任編輯:郭麗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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