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晶,佳木斯市東風區檢察院一級檢察官。作為基層檢察乾警中普通的一員,她於一言一行、一點一滴中踐行著司法為民的莊嚴承諾。
主動履職盡責,務實創新開展工作
2014年進入東風區檢察院以來,王晶始終以飽滿的工作熱情和積極主動的工作態度,紮實認真地做好本職工作,共辦理刑事案件200餘件,其中包括在本地極具影響力的大案要案。2017年1月,王晶被任命為刑事執行檢察局負責人,她創新思路,積極探索刑事執行檢察公開聽證審查制度和財產刑訴前財產調查制度,著力破解工作難題,經驗做法被廣泛推廣運用,被授予『2017年全市檢察機關先進個人』光榮稱號。2018年,王晶參與辦理本院首例資源環境損害賠償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追繳生態修復賠償金406餘萬元,該案被黑龍江省河長制辦公室、黑龍江省檢察院、黑龍江省辦公廳作為典型案例發布。
立足崗位職責,狠抓業務奮力爭先
2019年5月,王晶被任命為東風區檢察院第三檢察部負責人,負責民事、行政、公益訴訟工作。在全省檢察系統開展的『農村面源污染公益訴訟專項』中,摸排犯罪線索1件,提起全市首例污染環境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挽回經濟損失9萬餘元;在開展打擊虛假訴訟專項活動中,其參與辦理的5件虛假訴訟案件,為民營企業挽回經濟損失1314萬元。王晶所在部門連續兩年被佳木斯市檢察院榮記『三等功』。
注重自我提昇,時刻牢記初心使命
在司法工作中,王晶始終注重加強政治修養,自覺提高思想政治覺悟和業務技能水平,秉公執法,公正辦案,自覺維護法律權威。2021年初,王晶在梳理公益訴訟案件線索期間,突感身體不適,經檢查診斷為丘腦腦梗,在醫生強烈建議其積極配合治療、臥床休息期間,她仍然堅持帶病工作。
多年工作中,王晶始終以自己的實際行動抒寫著一名基層乾警『不忘初心、牢記使命』的政治本色,切實履行著黨和人民賦予的職責使命,努力書寫著新時代檢察乾警忠誠履職、擔當盡責、司法為民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