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許春雷,男,46歲,漢族,中共黨員,現任綏芬河市公安局刑警大隊教導員。從1997年12月入警開始一直戰斗在刑偵崗位上,先後任綏芬河市公安局刑警大隊偵察員、副中隊長、重案中隊中隊長(副科級)、副大隊長等職務。
許春雷平時學習勤奮,勇於實踐,善於總結。他在刑事案件偵查、調查、照相攝像、基礎信息查詢、分析研判、抓捕逃犯、刑事案件移送訴訟等諸多項刑偵工作技巧、技能方面練就了過硬的本領,特別是在偵辦重大、特大命案工作中成績突出。1997年參加工作至今,先後參與偵破『7·1』僱凶殺人案、『5·29』俄羅斯人被殺案、『1·4』滅門案、『5·1』殺母案、『7·5』涉槍案、『11·10』迪吧激情殺人案等重特大刑事案件60餘起,參與偵破的其它刑事案件1000餘起,直接參與指揮抓捕的人犯近300餘名。
2011年2月由他參加偵辦和指揮偵破的《山友志等人故意殺人案(僱凶)》成為綏芬河市公安局命案偵破工作中的經典案例。2011年9月經他所在團隊主辦的《崔志明搶劫、強奸、故意殺人案》卷宗,從受理案件開始到犯罪嫌疑人崔志明被執行死刑,沒有任何一個工作環節的卷宗材料被上級檢察院和法院提出質疑或退補增改的問題,成為我局命案卷宗移送起訴工作中的典范。全局辦案區規范化建設工作,成為全省縣市級公安機關的標兵。
日常工作中的許春雷,也充滿著正能量,充滿著愛心。在全局重點人口管控方面,他勇挑重擔,別人都犯難的貧困居民、嚴重的精神病人蘆俊義他連續幫扶了六年,申請各項幫扶資金2萬餘元,解決了他生活和治療費用,化解了不穩定因素,受到上級領導和廣大群眾的好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