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柔肩擔正義 巾幗綻芳華——記齊齊哈爾市富拉爾基區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張維維
耕耘法治十八載,譜寫正義鑄檢魂。她,辦理了最高檢督辦的重大生產、銷售假藥案、省掃黑辦督辦的於某等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民族資產解凍類詐騙案等重大疑難復雜案件。她,榮獲『全省優秀公訴人』、『區優秀共產黨員』、『最美紅岸乾警』 、『政法系統先進個人』等榮譽,榮立個人三等功一次,嘉獎多次。
以求極致的工匠精神,托舉心中的法治信仰
在辦理陳某某搶劫殺人案時,她發現陳某某的供述並未提到在搶劫過程中殺人還是搶到財物後為了滅口而殺人。帶著疑問,她連夜審查了全部證據後發現,雖有證據證明陳某某實施了搶劫犯罪,但對陳某某殺人滅口這一事實並未在證據中體現。由於陳某某涉嫌故意殺人犯罪的證據不夠充分,追究起來必然要承擔敗訴風險,很可能事倍功半。『為了證據紮實,作為公訴人就不能妥協。』她堅毅的眼神更平添一份篤定。如何突破瓶頸、確保案件查證屬實?她迅速圍繞陳某某殺人過程,結合現場勘查筆錄和屍檢報告,理清了陳某某涉嫌犯罪的證據脈絡,查證陳某某搶劫後殺人滅口的事實,對遺漏犯罪及時補充移送起訴。最終,陳某某被判處無期徒刑。
創新轉變司法理念、深入實踐法治思想
『不要光埋頭辦案,還要抬頭思考』,這是她經常掛在嘴邊的一句話。為了更好地開展認罪認罰工作,她積極探索輕微認罪認罰刑事案件非罪化處理機制,把社會公益服務引入不起訴案件中,公益服務和不起訴移送行政處罰相互補充,改變了以往相對不起訴『一放了之』和『注重認罪忽視認罰』的情況。通過構建輕微認罪認罰刑事案件非刑治理方式,有效解決了非刑罰處罰方式缺位的問題。創新工作形成的工作經驗在全市檢察機關復制、推廣,並榮獲全省創新工作第二名。
昂首法庭之上,義正言辭地指控犯罪,她在檢徽的映襯下光彩奪目;俯首案卷之中,默默無聞地審查事實,她卻恨不得低調成一粒『塵埃』。但正是有無數如她一樣的『塵埃』,纔匯聚成這一片法治的熱土,孕育著公平正義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