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年,欒海龍先後榮獲『全省檢察機關先進個人』『哈爾濱市政法系統優秀黨員乾警』等榮譽稱號,被黑龍江省人民檢察院記個人二等功。這些榮譽是他付出的印記,也是他光榮的勛章。
欒海龍從檢23年來,秉持著對法律的熱愛,對公平的執著和對真理的追求,即使業務角色在變,高標准的工作要求卻始終不變。在反貪崗位上他是一名優秀的偵查員,其辦理的黑龍江某投資公司原董事長賈某某(正廳級)受賄案,為國家挽回經濟損失673萬元。在公訴檢察崗位上他是一名優秀的公訴人,懲惡揚善,公正廉明。在民事行政檢察監督崗位上,他通過履行法律監督職能,查辦虛假訴訟案件涉案金額3600萬元,提昇司法公信力。在掃黑除惡斗爭中,由其查辦的5件司法工作人員職務犯罪案件全部得到有罪判決。
自公益訴訟檢察工作全面開展以來,他是公共利益代表人,嚴審細查,摸排出三家房地產企業欠繳國有土地出讓金1.1億元,督促國土部門及時收繳,避免了國有財產的流失;他關注無障礙設施建設,監督相關部門完成盲道修繕7000餘延長米,成為特殊人群出行的守護人;他又是社會綜合治理的參與者,督促交通管理部門完成對全市191條街路,總計8.1萬延長米的非機動車道的重新施劃,增設非機動車道路標志1627個,施劃更醒目的非機動車綠色行車道2.7萬延長米,為共享單車暢行貢獻檢察智慧。
『遇到再大的困難,我都能克服。』他時常這樣說,這種精神不僅讓他有用不完的力氣,更感染著身邊每一名同志。
守護公益的路是漫長的,他在每一個案件中學思踐悟,以務實進取的姿態,踐行著檢察為民的初心。他以精准監督提昇司法公信,用孜孜不倦的求索精神,實踐入職時的錚錚誓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