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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風政風熱線》收到網友劉先生的留言:『樓上鄰居家跑水,把自己家房子淹了,有些家具暫時沒壞,但存在潛在風險,想和樓上簽個協議,家具如果因為泡水而出現問題,由樓上鄰居來修,這種協議有效麼?』
對此,今天的《黨風政風熱線》節目現場連線了黑龍江鼎通律師事務所主任劉潤邦,他表示:『樓上跑水造成樓下財產損失,實質上屬於因相鄰關系引發的財產損害賠償糾紛,對於跑水所造成的樓下財產損失,應由侵權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劉先生雖然沒有看到實質性的損害,但是害怕以後有潛在的風險,想簽一個協議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這種協議是可行的。雙方可以在協議中明確樓上跑水的事實以及受淹的相應物品,以及保修的期限,並約定如果該物品因受淹導致損害,後續維修費用應由樓上承擔。還需要注意的是,劉先生應當對受淹物品進行拍照確認,將該照片一並作為協議附件,要求侵權人確認,這樣就能夠最大限度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法律知識】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條規定:不動產的相鄰權利人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相鄰關系。
《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八條規定:侵害物權,造成權利人損害的,權利人可以依法請求損害賠償,也可以依法請求承擔其他民事責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規定: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律師提示】
因相鄰關系引發的財產損害賠償糾紛是很常見的,大家遇到此類事情,應注意以下三點:
1.第一時間固定證據。事故發生後,第一時間用手機、相機進行錄像和拍照。圖像要有遠景和近景,這樣可以准確體現受損害的位置和程度。如果有貴重物品損壞,也可以找公證機關進行公證。
2.最大限度減少損失。損害發生後要第一時間尋找漏水原因以控制水源,同時,也對損壞物品要及時進行清理、晾曬、烘乾處理,防止損失擴大。
3.優先選擇協商解決。樓上樓下、鄉裡鄉親,過分計較和爭執會兩敗俱傷,建議心平氣和協商解決問題。如果爭議較大,再找法院進行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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