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購物已走進千家萬戶,『七天無理由退貨』、『極速退款』等承諾保護了消費者合法權益。然而,現實中出現了個別消費者利用各種消費者保護機制,居然退款不退貨,令商家苦不堪言。近日,某網絡銷售平臺的商戶,身在福建的賣家王某就通過網上立案,將買家李某訴至海林市法院。
2022年8月,身在海林市的買家李某,通過某購物平臺在王某經營的商鋪進行購物後又申請退貨。然而,李某在收到退款後,並未按照約定寄出所退商品。商戶王某多次與李某溝通無果,無奈之下通過網上立案方式將李某訴至海林市法院。
在訴前調解階段,調解員考慮到王某遠在福建,為減少訴累,便先采用線上方式對雙方進行調解。


調解中,調解員與商家王某進行了溝通,在確認其確實沒有收到退貨這一事實的基礎上,與買家李某進行聯系,向其說明被起訴的原因。李某卻稱所退貨物已經寄出,可當調解員要求其出具『貨物寄出單據』時,李某反復推脫,借口單據在它處。見此情況,調解員當機立斷向李某釋法說理:退款不退貨的行為屬於侵佔他人財產,反復多次並達到一定數額可能構成詐騙犯罪。作為經營實體店鋪的李某,也知道買賣過程中誠信的重要性。
在調解員的耐心勸說下,李某同意將已收到的退貨款退還給商家王某。收到貨款後,王某給調解員打來電話,表示感謝:『沒想到現在網上起訴也能處理的又快又好,真的非常感謝法院。』
責任編輯:郭麗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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