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
二手車交易市場很活躍
很多人通過置換
買到了自己心儀的車
可是這其中
也有一些人不那麼順利
2022年初,馬某來到於某經營的二手車行,以一輛尼桑軒逸牌汽車與於某的捷達汽車進行置換,於某補給馬某2500元。可是於某在對軒逸車進行過戶時發現該車並不在馬某名下,且系查封車輛,便訴至九三人民法院。法院經審理,依法判決雙方解除合同,於某將軒逸汽車返還馬某,馬某將捷達汽車及2500元錢返還於某。
然而判決生效後,雙方不僅未能成功換回車輛,於某還從馬某手中搶走了捷達汽車的鑰匙……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執行乾警第一時間與雙方進行溝通,發現二人態度均十分激動,馬某表示自己為捷達汽車交納了交強險,於某給了自己四只輪胎作為抵頂,要換回車輛可以,輪胎不能歸還。於某則表示自己對軒逸汽車進行了修理,馬某必須將車和自己額外給他的四只輪胎都返還。雙方各執一詞誰也不肯讓步。
執行乾警分別對雙方進行釋法說理,闡明二人在置換活動中均存在不當之處,並且和雙方核對了各自在對方車輛上的花費。經過多次溝通,雙方達成了一致意見,馬某繳納的交強險與於某支付的修車款抵消,馬某同意返還四只輪胎,但馬某要求必須在執行乾警的見證下在法院換回車輛。
雖然雙方都表示願意配合執行,然而新的問題又出現了……一方面,軒逸汽車由於沒有交納交強險,於某無法將車輛從40公裡外的家中開到法院來,另一方面,捷達汽車雖在馬某手中,車鑰匙卻在於某手中。最終由執行乾警溝通協調,協助雙方將兩車運至法院完成交換,馬某也如約將2500元還給了於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