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有3萬駕照過期未換 交警:過期上路算無證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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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北網4月29日訊 27日,哈爾濱市朱某因使用過期駕駛證駕駛無牌摩托車被交警依法拘留。而記者從交警部門獲悉,目前哈爾濱共有3萬餘機動車駕駛證已超期未換證,也就是說,這些駕駛人如果繼續駕車上路,都會被按照無證駕駛依法從嚴處理。
據悉,哈市申領機動車駕駛證的人數已達131萬人,目前駕駛證過期尚未處理的就達3萬餘人。據交警部門介紹,駕駛證過期不處理的原因有很多,有的是駕駛人長期不開車,忘記了駕駛證已經過期;有的是駕駛證丟失後一直沒有補辦,已經超過了有效期限;還有的是駕駛人整天開車,卻沒注意駕駛證已經過期等。交警表示,使用過期駕駛證駕駛機動車,視為無證駕駛,將對駕駛人處以15日以下的拘留,並處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行政處罰。
交警提醒
機動車駕駛證上都標有駕駛證的有效起始日期,機動車駕駛人應當於機動車駕駛證有效期滿前90日內,向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換證。
本地申請時應當填寫《機動車駕駛證申請表》,並提交機動車駕駛人的身份證明、機動車駕駛證、縣級或者部隊團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有關身體條件的證明。
異地如果持有異地機動車駕駛證還想在本地換領的,則需要先將駕駛人戶籍遷出原車輛管理所管轄區,然後向遷入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換證;如果機動車駕駛人在核發地車輛管理所管轄區以外居住,可以向居住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換證。
遺失駕駛證遺失的,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向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補發。
作者:劉繼斌 來源:東北網-生活報 編輯:雷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