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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5月14日,杭州,譚卓遇難的第七天,在事發地點,譚卓的同學和一些市民點燃蠟燭,送上鮮花悼念譚卓。 (CFP供圖)

有網友破解了肇事者胡斌的QQ空間,這是胡斌貼在空間上的『愛車』照片。

交通肇事罪,還是危害公共安全罪?
5月7日晚8時多,一個富家子開著改裝過的三菱跑車,在杭州鬧市區撞死了一個風華正茂的優秀青年。在過去的10多天時間裡,這起原本並不復雜的交通案件卻逐漸演變成國人皆知的公共事件。
事實上,類似的交通事故在每個城市都時有發生,但在『5·7』飆車案中,跑車、『富二代』、漠視生命、高官背景等詞匯又一次撥動了公眾敏感的神經。警方對肇事車時速『70碼』的草率認定,又促使事態昇級,由此衍生出『警方不公』的質疑。於是,有關權力庇護的傳言,在公眾中開始擴散開來。
這起並不復雜的交通案件,究竟是如何上昇為一起全國關注的公共事件的?
5月7日晚8時08分許,25歲的浙江大學畢業生、計算機硬件工程師譚卓由南向北行走在杭州文二西路南都德加西區門前的人行橫道時,被一輛疾馳而來的紅色三菱跑車撞死,留下了老無所依的父母,以及正准備跟他結婚的女友。
致命的飆車事發當晚,譚卓剛剛和同事們一起在西城廣場影城看完電影《南京!南京!》,正獨自走在返回居住地的途中。譚卓租住在競舟路上的金成花園,離事發地點不到500米。
看完電影,譚卓是和同事劉盛焜、陳希衝一起走的。劉盛焜說,因為電影看得很壓抑,散場後,三個人都沒怎麼說話。『後來我問,我該怎麼回去?租公共自行車還是坐公交?——譚卓住金成花園,這一帶他很熟,他托著腮說讓他想想最近的租車點在哪裡。最後他說,都有點遠,還是坐86路公交車吧。』劉盛焜對記者回憶。
在離西城廣場不遠的86路公交站,劉盛焜先坐車離開了。譚卓與陳希衝一起走,走到文二西路古墩路路口,陳希衝也與譚卓分開了。對於後來發生的事情,他們都不知道。
。西城廣場影城距譚卓租住的金成花園大約1.5公裡,中間隔著兩個十字路口。從文二西路古墩路路口到競舟路路口,只有一個公交站的距離。
自西向東方向行駛的86路公交車競舟路路口站在競舟路的東側,記者判斷,譚卓在古墩路路口和同事陳希衝分開後,選擇了步行回家。當他行至南都德加西區公寓門前,正准備穿過人行橫道去文二西路北側時,肇事者胡斌駕駛的紅色三菱跑車疾馳而來……
肇事者胡斌,20歲,杭州師范大學體育學院高職班二年級學生,一個有『前科』的飆車族,狂熱的改裝車愛好者,杭州F2卡丁車大賽個人和團隊雙冠軍。
由於這場車禍發生在市區,目擊者眾多,慘劇發生後,社會輿論反響強烈。目擊者紛紛通過網絡等途徑聲討肇事者,杭州當地一個網絡論壇就出現了一篇題為《富家子弟把馬路當F1賽道,無辜路人被撞起5米高》的帖子,並附有現場照片,引來大批網民留言。
根據5月8日當地媒體的報道,多位目擊者稱,『人飛得像兩層樓那麼高,然後在空中翻了幾個跟斗。都以為是保險杠在空中飛,結果飛下來之後看到是一個人。』『人掉下來後,離斑馬線已經有20多米遠了。』
對於肇事車是否改裝,事發當晚一位目擊者稱:『這個車的排氣管一看就知道是改過了的——那種飆車的感覺。』
引起爭議的事故通報會在隨後的新聞發布會,警方對肇事車『70碼』的草率認定,又促使事態昇級。
5月8日下午2時,杭州市西湖區交警大隊召開事故通報會。警方公布初步調查結果稱:『肇事車輛是否存在改裝』、『死者是否走在斑馬線上』不詳,車速為『70碼』。
『根據當事人胡某及相關證人陳述,案發時肇事車輛速度為70公裡/小時左右,而肇事路段限速50公裡/小時。胡某承認,當時未注意到行人動態。至於行人當時行走的確切位置,警方仍在進一步調查中。』『誰都不能避免越過雙黃線的!』『沒有飆車這一說法,只是你超我、我超你的追逐!』西湖區交警大隊副大隊長王建國甫一開口,現場頓時嘩然。
對於譚卓是否在斑馬線上遇害,警方不置可否地表示:因為現場沒有攝像頭,所以沒有辦法認定。而面對『70碼的車速有無可能將死者撞飛5米高、20米遠』的疑問,警方表示,至於遇難者離撞擊點的距離,可能還涉及『滑動』,就是說,有可能死者倒地後還在地面上滑動了一段距離。
網友紛紛質疑:對於經常超速的肇事者及其同伴的口供,當地警方毫不猶豫地予以采信;而被害人是否走在斑馬線上,卻需要進一步調查,為什麼?目擊者的證言,警方為何不采用?『兩者的待遇,相差為什麼如此之大?』
肇事者5月7日晚上撞了人,5月8日下午警方召開情況通報會。5月8日晚上,肇事者纔被刑事拘留——而且,這是警方在杭州市市長作了『重要批示』之後纔做的。網友提出了自己的疑問:『誰見過先開情況通報會,然後纔拘留犯罪嫌疑人的辦案程序?』
『有背景』的遐想警方的上述說法經媒體報道後,立即引發了軒然大波。『70碼』的說法,成為民眾質疑有關部門公正度的『導火索』,造成了網民對事件背後權錢交易的無盡遐想。
當地媒體刊登的一張車禍現場的照片顯示,肇事者的同伴在出事後還勾肩搭背、嬉笑如常,這進一步激起了眾人的義憤。目擊者稱,他的同伴還給肇事者家屬出主意,要『趕緊找找人,看看有啥路子,到底該怎麼處理』。一位黑衣中年女子躲到了一邊,不斷按著號碼,捂著嘴小聲說著。直到三菱跑車被拖走,警車也開走了,她的電話還沒打完,『至少有40分鍾』。聞訊趕來的七八個小伙子,一直等在旁邊,叼著煙,大口地吐著煙圈。
種種細節讓網民判斷這些人『有背景』,擔心這起交通事故會在非正常因素的乾擾下不了了之。於是,網友和杭州市民在自發悼念譚卓的同時,對肇事者展開了『人肉大搜索』。
搜索的力量通過搜索現場肇事車的牌號『浙A608Z0』,人們發現,肇事的三菱跑車有數次超速的『前科』。
當地官方網站『浙江在線』去年12月1日《『囂張』改裝車市區耍漂移,交警表示發現一輛抓一輛》的消息披露:當天在杭州建國北路樂購超市附近,有輛改裝過的跑車在路面上『囂張』地玩起了漂移。就在駕車人准備離開時,恰好巡邏的交警路過,這輛涉嫌改裝的『牛車』被攔下了。
消息稱:『記者隨後在車輛違章記錄裡查詢到,這輛車牌為浙A608Z0的跑車在11月27日曾在艮山西路與機場路口違反禁止標線指示。』該則消息的新聞圖片也正是此次肇事的三菱跑車浙A608Z0。
此外,網民還曝光了胡斌及其父母包括姓名、職業、家庭住址、手機號、宅電等個人信息在內的相關資料。胡斌的QQ空間也被網民找到並破解,空間的相冊裡,車牌為浙A608Z0的三菱跑車佔據了大部分位置。空間的主人心情在5月8日凌晨2時49分更新為:『一片空白,闖大禍了。』也正是這一『更新』,讓網民們質疑:胡斌在肇事後沒有在第一時間被刑拘,『他竟然還能上網』。
於是,更多的傳言在網民中擴散開來。杭州市新聞辦為此專門闢謠,稱:『網上所傳有關翁振華的說法,經核實,此人與杭州市領導沒有任何的親屬關系,其父為一家企業的負責人』。杭州市公安局此前還發布消息稱,嫌疑人胡斌目前仍然羈押在看守所,胡斌已被釋放的說法純屬謠言。
『網絡偵探』的數學題此外,網民還找到了一年前當地報紙對肇事者胡斌的報道:『飆車手町町,大二學生,「飆齡」3年』。當時化名『町町』的胡斌對記者表示:『一天不出去拉一圈,手就會特別癢。』『高三那年剛接觸飆車的時候,我曾經把富康車開到了190邁。當時,車子上還坐了4個人。我這個還不算厲害的。我有一個開法拉利的朋友,高速上跑到320邁,看到前面交警巡邏車時,就慢了下來。然後,又突然加速,警車反應過來時,我們早跑得不見蹤影了。』因為飆車,2007年,胡斌被開出了10多張罰單。
面對記者問及『就不怕發生事故,不擔心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嗎?』時,町町選擇了回避。
此外,網民不僅關注案情通報,也重視分析案件細節。幾乎沒有人相信肇事車的車速只有70碼,網友們運用各種知識推算出車速。一位網民用視頻剪輯軟件分析了電視臺公布的監控視頻,得出結論是時速118.8公裡。『時速118公裡雖說是個估計與換算值,但從視頻上看,這車真的很快。』
另一位自稱『最保守計算方法』的網民計算後說:『受害者被撞飛起5米高,則受害人從被撞離地到墜地共用時間2×√(2×5/9.8)=2.02s,起飛方向速度為9.8×2.02=19.80m/s,受害人被橫向撞擊運動距離為50米,可知受害人水平運動速度為50/2.02=24.75m/s,則受害人被撞飛時的合速度為31.69m/s,合114.1km/h。以現場目擊者敘述為依據,受害者先被撞飛起來,然後被前風擋繼續撞擊並且風擋完全破碎,可知碰撞性質為完全非彈性碰撞,即人車分離時人和車具有共同速度,即便以水平分速度計算,跑車時速保守計算也在89公裡以上。』
愛好賽車的作家韓寒也在博客上發表了自己的看法:『如果是70(公裡/小時)的速度,在這樣的馬路,視覺上是不會讓人產生「快」的感覺的。這臺車原廠的剎車配備非常的頂級,是准賽用的級別,100公裡的速度剎車到0大概需要35米,車輛撞到人以後過了50多米纔停住,我們假設他當時全力剎車,那速度應該是在每小時120公裡左右的。』
改裝同樣沒有太大的異議。2008年12月2日,胡斌本人就曾在網絡上發帖承認,自己的三菱EVO9曾『小改一下下』。
『我們不仇富,但是痛恨不公』如今,『70碼』已成為繼『躲貓貓』和『俯臥橕』之後的又一個網絡流行語。5月10日,網友在『互動百科』上創造了一個『新物種』——『欺實馬』,用以比喻警方公布的『時速70碼』。欺實者,欺騙誠實大眾也,以表示對『時速70碼』結論的質疑。如今,『70碼』已被做成了網絡頭像、簽名,並登上了文化衫。
對於70碼的說法,韓寒在博客中評論說:『為什麼交警部門能快速得出70碼的判斷,僅僅是因為肇事者說70碼。70碼正好卡在超速是否達到50%的一個區域內,如果超過了75碼,那性質又不一樣了,這其中可能有對交通規則和事故處理比較熟悉的人在指點。』
韓寒說:『我認為,這起事故的關鍵並不是所謂的富家子弟和老百姓的對立面的問題。這件事情重要的是肇事者和其朋友表現出來的個人素質以及交警部門的奇怪認定。』
在文二西路事發地點附近,一位杭州市民對記者表示:『其實,肇事者的家庭背景並不重要,比他們有錢的人比比皆是。問題的關鍵在於,事情發生後,能不能得到公正、公開的處理?這一點嚴重影響著我們的安全信心。』一位網民在當地一家論壇表態說:『我們不仇富,但是痛恨不公。』
中國社科院經濟與政治研究所所長助理何帆認為:『這次事件大家之所以有如此強烈的反應,其實是公眾焦慮情緒的體現。』
何帆表示:『大家擔心事情得不到公正的處理,所以需要把事情搞大!但如果每次事件都要搞大了之後纔能得到公正的解決,那麼大家就會覺得一遇到事情,就非得搞大纔能得到公正的待遇!』
人們有理由高度關切的是,在這起飆車案中,草率的『70碼』抹殺了政府機關多少公信力。即便在事情塵埃落定後,這也足以成為政府部門應對公共事件的一個鏡鑒。
『保護市民的生命安全是每一位城市管理者最重要的職責。譚卓的不幸遇難,我作為市委書記也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在這裡請允許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向譚卓的不幸遇難表示最深切的哀悼,向譚卓的父母及親友表示最誠摯的慰問!』杭州市委書記王國平日前在和網友聊天時表態,杭州市委、市政府將以鐵的決心、鐵的手腕依法從嚴從快查處此事,並且嚴防此類悲劇在杭州重演。
飆車,潛在的馬路殺手『陽光青年』譚卓的死,促使杭州市公安交警部門加大了整治非法改裝機動車、超速駕駛的力度。市民們希望,飆車現象能得到有效的控制。
當地嚴查非法改裝車昨日,杭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發出了《關於進一步加強對非法改裝機動車、機動車嚴重超速等交通違法行為管理的通告》,明確表態:公安交管部門對於非法改裝機動車、摩托車、工程運輸車等各類嚴重影響交通安全、群眾反響強烈的突出交通違法行為,將做到依法從嚴查處。
超速行駛、酒後駕車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被視為引發交通事故的主要因素之一。《通告》要求,非法改裝的機動車,其車輛所有人或管理人、駕駛人必須立即自行恢復原狀。不恢復原狀的,一經查獲,依照有關規定處以罰款並責令恢復原狀。
當地公安交警部門敦促有超速違法記錄的車輛所有人或管理人、駕駛人必須主動前往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處罰。未主動接受處罰被現場查獲的,交管部門將依法扣留機動車或者機動車駕駛證,並依照有關規定給予罰款、吊銷駕駛證的處罰。
當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還開通了舉報熱線,『歡迎市民提供線索』,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予以反饋。凡查證屬實的,對舉報人將予以獎勵。
網友號召曝光飆車路段杭州一家高檔車專賣店的工作人員對記者表示,杭州喜歡玩車、飆車的人不少,龍井山、梅嶺路是他們的『最愛』。類似於發生事故的文二西路的晚上人、車相對稀少的地帶,飆車族也喜歡去。
『我晚上走在街上,就算沒有飆車,看到車來車往,心裡也慌慌的。』一位杭州市民表示。飆車的轟鳴聲經常嚇得路人躲避。『那些明顯經過改裝的大馬力跑車,為何始終能在公共道路上狂飆無阻?』
在當地一家網絡論壇上,有網友號召,『把你們看見、聽見飆車的地方都列出來,我們要用自己的行動告訴這些無視生命的人,別總是把「速度與激情」當作沒用的理由。我們不要這樣的飆車。』
改造動力會導致剎車失控一位汽車技師告訴記者,看是否改裝車,一聽聲音,二看外觀,這兩點都很容易辨認。他表示,有『轟轟』巨響的,肯定不正常,這是改裝中加大處理排氣管徑寬所引發的聲音。『具備賽車的性能,在城市道路上跑,極具危險性。一個不留神,油門踩得深一些,可能就會造成難以挽回的損失。』這位汽車技師表示。
頂級動力改裝的效果,可將發動機額定的輸出功率提昇60%~70%。但是,改造了動力系統後,會導致剎車盤制動力不足,散熱不夠,從而出現剎車制動力瞬間衰減的情況,給長時間駕駛或者緊急情況下駕駛人員的處置帶來很多不可控因素。
在日本,車輛改裝之後,必須通過相應的技術檢測,纔能獲准上路。而在香港,不是原廠的改裝都被判定為非法。
『飆車族』正在壯大近年來,飆車行為開始在國內一些大城市出現,電影《頭文字D》中展現『汽車漂移一族』的飆車場景常常出現在現實生活中。北京出現過『二環十三郎』,這是一個群體的代名詞,即車主用13分鍾飆完北京整個二環路。在上海,一些高架道路由於路況較好,也成為飆車的主要場所。
『人人心中都有開快車的欲望,那是種失重的快感,就像要飛起來一樣。』一位汽車技師告訴記者。尤其是路況較好的地方,有些跑車能飆到120碼以上,而城市道路一般限速在50碼左右,最高也不過80碼。
去年5月,世界第一跨海大橋——杭州灣跨海大橋正式通車後,很快就成了飆車族的天堂。大橋限定的最高時速是100公裡,但在大橋開通後的一個月內,超速違法總數已達4200多起,超速過百的達到140起。
去年5月16日上午8時22分,溫州樂清人連某駕駛浙C牌照的寶馬車在杭州灣跨海大橋上創下了204公裡/小時的超速紀錄。這位飆車王也因此被吊銷駕駛證,是杭州灣跨海大橋歷史上首位因超速而被吊銷駕駛證的司機。
個人的『飛翔』危害公共安全無節制的狂飆,釀造了一幕幕慘劇。去年3月18日晚6時45分的杭州聞濤路,一對30歲出頭的小夫妻正在散步時,被一輛疾馳而來的黑色馬自達6汽車撞死,丈夫甚至被撞入錢塘江中,留下了一個5個月大的兒子,以及傷心的老父母。按規定,聞濤路限速40公裡/小時;但據目擊者稱,事發時,肇事車速至少在100公裡/小時以上。
根據交通管理部門的統計,與車速有關的交通事故,已經佔到交通事故總數的80%,社會上將飆車的人稱為『飆車族』。他們把汽車當做宣泄的工具,三五成群,在寬敞的道路上踩下油門,追求『飛翔的感覺』。
但在公共道路上,人們需要的是出行的安全,而不是賽車的緊張刺激。想當『十三郎』,可以去專業的比賽場地,而不能在公共道路上挑戰脆弱的生命。
法律上有無『飆車』的概念?杭州市公安局在其新聞通稿及新聞發布會上,都避免使用『飆車』這一說法。《現代漢語詞典》對『飆車』的解釋是:『開快車』。這意味著,只要是超速駕駛就屬於『飆車』,無需駕駛車輛與其他車輛互相追逐等前提。
北京律師程存秋在其《公路飆車行為法律分析》一文中,將『飆車』定義為『兩輛或兩輛以上的機動車在公共道路上以超過最高限速行駛,通過相互高速追逐、穿插車道等進行競技或比賽的行為』。
雖然『飆車』一說沒有列入《刑法》,但早在2006年,杭州市就出臺了《關於禁止機動車飆車的有關法規》。記者找到了一份2006年4月發布的《杭州市公安局關於禁止機動車飆車等有關事項的通告》。該《通告》對飆車有明確的定義:『是指以競技、追求刺激、娛樂或者賭博為目的,機動車在道路、廣場、校區等地方超速行駛,嚴重影響社會秩序和道路交通安全的駕駛行為。』
前日下午,杭州市人民檢察院對杭州市公安局提請批捕的『5·7』交通肇事案犯罪嫌疑人胡斌依法批准逮捕。不過,一些疑問依然存在。
『那40分鍾內到底發生了什麼?』『那個黑衣中年婦女給誰打電話了?』『看看這些號碼有沒有敏感部門敏感職位的人?通話時間有多長?』網民號召,要求官方對那40分鍾的情況組織調查。不過,這些要求始終沒有得到回應。
2008年12月7日,肇事車在滬杭高速公路往杭州方向違章超速,時速高達210公裡,而限定時速為120公裡,超過了50%。人們紛紛質疑:『超出50%就要吊銷駕照,交警既然有記錄,為什麼不早把車主的駕照吊銷?』『該車已經在限速120公裡/小時的公路上用210公裡的時速創下了紀錄。我們想知道的是,這次事件是怎麼處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