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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同居後不久,王宗紅懷孕了,蔣華雲認為腹中胎兒是自己的,更加重了與王宗紅結婚的念頭。在一次酒後,蔣華雲甚至為王宗紅割腕自殺,至今留下傷痕。
今年2月6日,蔣華雲決定對此事作個了結。當日下午,本來答應與他見面的王宗紅關機爽約。當晚10點30分左右,蔣華雲怒氣衝衝來到縣城王宗紅家門外叫嚷,但王宗紅夫妻倆沒有開門。
罪惡:殺害一家三口其後,蔣華雲剛來到樓下附近一報亭買水喝,王宗紅的丈夫李宗華就追出來質問蔣華雲,兩人發生爭吵。此時,蔣華雲便有了『自己得不到別人也休想得到』的想法,他在報亭老板處買了一根木棒,再次上樓踢李宗華家的門。已經回家的李宗華打開房門,拿著一把折疊刀警告蔣華雲趕快離開。蔣華雲遂用手中的木棒對准站在門前的李宗華頭部打去。
蔣華雲聲稱,他衝進王宗紅的臥室,用隨身攜帶的水果刀將王宗紅刺死。殺紅眼的蔣華雲又將熟睡中的13歲孩子李紅超殘忍殺害。隨後,蔣華雲又將門外的李宗華拖進屋內,用菜刀猛砍。行凶後,蔣華雲換掉血衣,拿走李宗華身上的1000餘元現金和一部手機,連夜花600元租了一輛出租車逃往涪陵。
反思:小孩的確無辜蔣華雲逃竄至涪陵後,在一地攤買來15瓶老鼠藥,准備自殺。『我後來放棄了自殺,我不想讓這起滅門案成為懸案。我想接受審判,讓案情大白於天下。』最終,蔣華雲向涪陵警方打去電話投案自首。
蔣華雲在庭上稱,他認為造成這起悲劇的應該是王宗紅一方。『小孩李紅超與你有什麼深仇大恨,你為什麼要殺害他?』昨天,蔣華雲面對公訴人的提問低下了頭,他開始反思,然後回答:『我承認,他是最無辜的,他與此事無關。』但接著蔣華雲又稱:』當時我已殺紅眼,殺一個是殺,殺幾人也是殺,乾脆一不做二不休。』
公訴人說:『蔣華雲,請你向法庭闡述行凶過程。』蔣華雲猶豫了,用手摸著額頭,聲音很小地說:『人是我殺的,我都承認,沒什麼好說的。』
控方:否定意識障礙隨後,公訴人宣讀了蔣華雲歸案後對行凶過程的供述,那些血淋淋的細節,使庭下的旁聽群眾心驚肉跳,庭上不時響起『嘖嘖』聲。『啷個下得了手喲?』特別是聽到13歲小孩被殺過程,有人開始罵髒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