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警方稱被搶女子求助交警被拒事件不屬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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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公安局昨日就執勤交警拒助被搶女事主事件向媒體通報:專責調查小組根據現場監控錄像、事主反映、現場調查及被抓獲犯罪嫌疑人的供述等,查明當事執勤交警在接到被搶女事主的求助後,主動駕駛警用摩托車搭載女事主去追賊,不存在拒絕女事主求助的問題。
犯罪嫌疑人落網招供
此前事主林女士投訴稱,本月3日下午4時左右,他在東風東路被人當街搶奪挎包,她見有名交警駕警用摩托車經過,於是向該交警求助,但先後懇求了四次都遭到了拒絕,該交警還稱『我是交警,他要是有槍我怎麼辦?』甚至將摩托車推給林女士,讓林女士自己追。
此事見諸報端當晚,廣州市公安局便發布消息稱,已成立專門的調查小組就此事展開調查,如果事實真如林女士所言,將對當事交警朱某做出嚴肅處理。昨日,警方就調查結果通報稱,根據調看現場視頻的監控錄像以及事主反映的情況,事發當日下午4時許,執勤交警朱某在東風東路接到剛剛被搶手提包的林女士的求助後,即報警並駕駛警用摩托車搭載女事主反復搜尋追趕竊賊,但未果。廣州警方經過偵查,於6月8日晚在天河區將犯罪嫌疑人榮某、王某抓獲。兩名犯罪嫌疑人供認了6月3日在中山一立交橋搶奪林女士手袋的作案事實。犯罪嫌疑人供述的情況與專責小組調查的情況相吻合。
無證據證明言語不當
根據目前的調查,女事主反映交警朱某在此事件中所說的與警察身份不相符的言語,尚沒有依據認定。
廣州警方負責人表示,將結合當前正在開展的『人屋車場』集中整治行動和『創平安、迎國慶』重點打擊行動,繼續嚴厲打擊違法犯罪活動,全力創造良好的社會治安環境。同時,再次重申,民警無論是何警種、何時何地,在人民群眾的人身、財產安全受到侵犯或者處於危難之時,都要挺身而出,制止和懲治犯罪,保護人民群眾的人身財產安全。
作者:李國輝 龔宣 來源:南方網 編輯:雷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