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玉嬌恢復自由:道義的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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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6月16日)上午11時,備受矚目的『鄧玉嬌刺死官員案』在湖北巴東縣法院一審結束。合議庭當庭宣判,鄧玉嬌的行為構成故意傷害罪,但屬於防衛過當,且鄧玉嬌屬於限制刑事責任能力,又有自首情節,所以對其免除處罰。鄧玉嬌在法律上由此徹底恢復自由身。
一場引起空前關注的刑事案件,終以當事者鄧玉嬌的恢復自由而暫時告一段落,相信一個多月來為此勞心費神的億萬網友們,也終於可以因此而暫舒一口郁悶之氣。然而,我們還有幾句話要說:
第一,這個案件原本不該引起如此大的民眾反應,卻因當地個別政府部門的不作為或亂作為,從而導致長達月餘的網絡民意風暴。該案結束後,一方面當地政府應深刻反省,並有關部門負責人進行及時行政問責;另一方面,各地都應及時總結深刻教訓,防止類似不幸再次發生。如有必要,甚至可以重溫那句千百年來不變的良言:水可載舟,亦可覆舟。
第二,這個案件的案情原本並不復雜,卻因各種各樣的、來自各方面的雜質因素摻入而變得撲朔迷離,這說明我國的司法進程,離社會主義法制的理想狀態、甚至是離我們對現狀的樂觀判斷都依然遙遠,司法程序的合法化、司法人員素質的提高,都依然是我國需要面對的沈重課題。
第三,雖然判決結果仍然將鄧玉嬌的行為定性為『構成故意傷害罪,但屬於防衛過當』,會有大量的網友感到不滿,但畢竟免除處罰的結果仍然值得我們高興,也與大多數網友的最初期待相一致。這充分說明公眾的關注,對於推進行政以及司法透明化、公正化的重要作用,充分展示了來自社會底層的、來自人們內心深處的道義力量。
鄧玉嬌恢復自由,不僅僅是法律斗爭愚氓的勝利,更是一場公理對抗自私,道義對抗邪惡的勝利。
作者:梁江平 來源:華龍網 編輯:雷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