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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日凌晨,派出所民警給李鳳琴打來電話,告知其丈夫已經因涉嫌詐騙被刑事拘留。當日早晨,李鳳琴趕到高陽派出所,但沒有見到丈夫,民警告訴她呂亞周已經被關進看守所,並稱呂亞周會被帶到河南去。12日下午,羅山縣公安局刑警大隊民警包祥超在高陽派出所給李鳳琴做了詢問筆錄。
15日下午5時許,李鳳琴接到包祥超從河南打來的電話,包祥超讓她到羅山縣去見丈夫。16日早晨,李鳳琴趕到沙洋縣城,租下一輛出租車趕往羅山縣。當日下午5時許,李鳳琴到達羅山縣公安局,她給包祥超打電話,包祥超讓其上2樓辦公室,但門衛不讓其上去,她又給包祥超打電話,包祥超讓她17時再去找他。到了吃晚飯的時候,李鳳琴又接到一名民警的電話,對方稱已經將呂亞周釋放。不久後,李鳳琴在羅山縣公安局附近見到了丈夫。
而呂亞周妻子李鳳琴也一直堅稱,5月份,丈夫一直在家中,案件中說的5月22日在羅山縣行騙一事根本不存在,他6月初纔到縣城打工。
辦案民警:
關押呂亞周有證據
高陽派出所出示的『網上逃犯信息表』顯示,辦理呂亞周案件的是羅山縣公安局刑警大隊三中隊民警包祥超和陳久聲,事後,記者通過電話采訪了包祥超,證實了拘押呂亞周的事實。
包祥超稱,是他到沙洋縣把呂亞周押解回羅山縣的,他承認確實把呂亞周列為了網上逃犯,而且是有依據的,但他不願透露依據是什麼。包祥超同時表示,後來的調查中發現呂亞周一案有出入,這纔將其釋放。
記者在高陽派出所出示的『網上逃犯信息表』上發現了一個細節:2名騙子中有一人持的是呂亞周的身份證,雖然名字、地址相符,但身份證號碼卻不同,呂亞周的身份證號碼前三位數字是420,而騙子使用的身份證號碼前三位數字是612,而且『信息表』上寫有『身份證照片與本人照片不符』字樣。那麼,羅山縣公安局刑警大隊究竟以什麼理由確認呂亞周是詐騙嫌疑人的?包祥超稱,不便向記者透露,只是稱不會無緣無故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