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者剎車不及撞死行人 辯稱車速只有70碼
|
|
市區道路上的限速標志,開車人視而不見,市民孫某就因為駕車速度過快肇事。上月8日夜,孫某駕車准備去中山南路,他開車沿著中央路由北向南行駛,在綠燈最後7秒時駛過了許府巷路口的停車線。
由於這是個『丁』字路口,孫某在駛近路口時只觀察了一下右邊路況,不料到路口中央時發現,在南側路口的斑馬線上,緊靠中央隔離護欄一股車道上有個行人。他以為對方會停下讓路,也就沒踩剎車。不料行人先是往後退了一步,隨即便朝馬路對面衝去,這時孫某已來不及剎車,撞了上去,將其撞死。事發後一目擊者當場就指責孫某『你車開快了』。但孫某辯解『不快,也就70碼』,他還反駁,『路口光線不好。處理事故的鞠斌警官介紹,中央路雙向6車道,路燈難以照亮路口中央,行道樹枝葉繁茂,也會乾擾開車人視線,因此開車人一定要當心,切勿超速。
作者:寧交軒 朱涇舟 郭一鵬 來源:新華報業網-揚子晚報 編輯:雷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