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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福州6月24日電 24日下午,福建省福州市公安局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在互聯網上引起廣泛關注的『閩清嚴曉玲遭輪奸致死』事件調查情況。福州市公安局政治部副主任劉明說,根據警方的鑒定結論,嚴曉玲系輸卵管妊娠破裂致出血性休克死亡,不存在暴力、中毒或輪奸致死問題。
今年6月23日晚間起,多家知名網站論壇出現帖文,文章敘述了福州市閩清縣上訪群眾林秀英講述的其年僅25歲女兒嚴曉玲慘遭輪奸致死的經歷,引起網民廣泛關注。
文章中,林秀英敘述了嚴曉玲被閩清黑惡人員聶志雄脅迫賣淫,被輪奸致死,當地警方將嚴曉玲子宮等器官割下以毀滅證據,掩蓋事實等情況,並在網上公布了閩清縣公安局局長劉偉光、縣政法委書記陳繼魁、縣公安局辦公室電話號碼。
劉明說,經福州市公安局調查,閩清公安機關和檢察機關工作人員無人參股麗歌KTV,聶志雄系社會閑雜人員。他介紹,2008年2月11日晚10時許,閩清縣公安局接到縣醫院報警稱:一男子背著一女子到縣醫院急診室,要求醫生救治,隨即離開。該女子經醫護人員搶救無效死亡。
閩清縣公安局立即組織民警趕往縣醫院了解情況。經醫生介紹,死者系宮外孕造成大量出血死亡。當晚11時許,死者母親林秀英聞訊趕到急診室對死者進行辨認,確認死者系其女兒嚴曉玲。
2月12日,嚴曉玲家屬向縣公安局提出對嚴曉玲死因進行解剖檢驗的申請。當天中午,閩清縣公安局法醫在縣醫院對嚴曉玲進行解剖,發現死者體表無明顯損傷,未見皮下出血,體內無骨折,後提取死者心血、陰道內容物、子宮及雙側輸卵管等體內器官分別送福建省公安廳物證鑒定中心與福州市公安局刑事科學技術研究所作進一步的病理學、理化和生物物證檢驗。
同年3月3日,省公安廳作出輸卵管妊娠並破裂的病理診斷,福州市公安局作出送檢血液中未檢出毒物和送檢陰道內容物未見人的精子結論。由此縣公安局作出法醫學鑒定結論:嚴曉玲系輸卵管妊娠破裂致出血性休克死亡。
事後,林秀英對省、市、縣法醫檢驗結果極為不滿,以公安部門法醫鑒定有誤、聶志雄和公安局要賠償等所謂理由,多次上訪。縣委、縣政府和縣公安局等單位和和部門高度重視,組織有關人員20多次登門做林秀英的思想教育工作。
劉明介紹,2008年4月以來,縣公安局根據調查取證的情況和省、市、縣法醫檢驗結果,多次以書面的形式向林秀英作出答復:一是嚴曉玲系輸卵管妊娠破裂致出血性休克死亡,不存在暴力、中毒或輪奸致死問題,不能立為刑事案件;二是關於賠償問題,可依法通過民事訴訟渠道向法院提出;三是生活中存在的實際困難,公安機關可以幫助信訪人通過黨委、政府尋求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