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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時30分許,交警通知拖車到來,准備強行拖車,小伙還是不出來。拖車到來後,交警又跟小伙隔著玻璃溝通了一會兒,小伙仍然不下車。交警沒有強行拖車,上午10時許,拖車離開現場,交警把轎車的左後輪鎖住。
這時,轎車突然熄火了,原來混亂中不知誰用一塊破布堵住了轎車的排氣筒,現場的交警也不知是誰乾的。
盡管車熄火沒法開空調,小伙還是不下車,把轎車天窗打開一條一寸左右寬的縫兒,駕駛座靠背向後放斜,雙手枕在頭下,躺在上面一動不動。
11時30分許,交警楊華民找來一個小黑板,上面寫著『民警正在執法,請配合,謝謝』,舉到轎車左前窗前讓小伙看,小伙沒反應。楊華民擦乾淨黑板,又寫上『要保重身體,你可以給我打電話,1360371××××』,再舉給小伙看,小伙還是不理不睬。楊華民第三次舉黑板時,內容換成了『我叫楊華民,1360371××××,可以和我交流』,還是沒反應。
擔心小伙長時間憋在車內不喝水身體受不了,楊華民拿來一瓶純淨水,想通過車窗遞進去。小伙還是不開窗,楊華民只好第四次寫黑板上『請你喝口水』,這次的交流依然沒有效果。
上午11時40分許,警方決定強行拖車。拖車到達現場後,楊華民第五次舉起黑板,這次的內容是『最後警告,如果再不配合,我們將依法拖移車輛』。
『3分鍾啊,3分鍾不出來我們就拖車了。』楊華民給出最後期限。
強行拖車
等紅燈時跳車逃跑被追回
然而3分鍾過去了,小伙還是不下車。警方開始拖車。從轎車被叫停,一直到被拖走,楊華民說,他和李智偉先後給轎車司機敬了100多個禮。
拖車行駛到花園路與東風路交叉口等待紅燈時,小伙開門跳下車,沿東風路向西跑,然後在路南上了一輛97路公交車。交警緊追,把小伙從車上帶下時,他的襯衣、褲子已全部被汗水濕透。
小伙被追回後,當即被民警帶至文化路派出所接受訊問。
在派出所,小伙出示了駕駛證、行車證等證件,警方也調出了這輛車的登記信息。小伙姓毛,34歲,碩士學歷,鄭州某政府機關公務員。
經查,小伙駕駛的車輛和手續都沒問題,駕駛證也沒問題。
『既然車和手續都沒問題,又沒酒後駕駛,為何拒絕配合?』在派出所,民警訊問時,小伙反應很激烈:『我跨線行駛算什麼錯,憑什麼要我出示駕駛證、行車證?』
民警解釋了跨線行駛的安全隱患後,小伙仍不信服,堅持跨線行駛不算大錯,民警不應該攔車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