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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生因父母曾被拘報考軍校遭拒(圖)
2009年06月29日 14:37:25  平安龍江網 【 字體:

 

  扈佳佳先去了仇莊鄉派出所,因為上面有個章必須要蓋,即『考生常住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考核意見』,但派出所的人告訴她,蓋這個章前,必須先到學校蓋章。扈佳佳只好趕回母校,找到了班主任吳艷萍。吳艷萍簽下了這樣一行意見:『該生熱愛集體,團結同學,成績優異,對工作認真負責。』然後她拿到學校辦公室蓋好了章。

  6月14日,扈佳佳在母親的陪同下去了仇莊鄉派出所,但當天是周日,有關負責人不在。第二天早上9時,母女倆再次來到派出所。這一次,人倒是都在,還碰著了一個熟人,鄭支明,仇莊鄉派出所民警,是分管達王莊村等村莊的『片警』。政審蓋章,正需要他簽字同意。

  段書芝對記者說,鄭支明不肯簽字,『他說你們不都被處理過嗎?』

  扈振營說,此事涉及2007年4月15日扈家與鄰居家因宅基地產生的糾紛,當時雙方發生了斗毆。隨後,段書芝撥打110報警。仇莊鄉派出所民警出警處理此事。幾天後,廊坊市公安局安次分局下達《廊安公(治)決字(2007)第058號行政處罰決定書》,從5月15日起,對扈振營和段書芝治安拘留15天,各罰款500元。

  仇莊鄉派出所當時負責此事的,正是民警鄭支民。扈振營夫婦一再聲稱過錯在對方,自己是無辜的。

  2007年6月,扈振營夫婦向廊坊市安次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撤銷廊坊市公安局安次分局下達的處分決定。

  扈振營委托代理人、河北金光律師事務所律師王瑞生對記者說,案子當時起訴到廊坊市安次區人民法院,法院答復必須先申請復議,有了復議結果纔能立案。於是扈振營夫婦向廊坊市公安局提起復議,結果是維持安次區公安分局處罰決定。拿到復議結果後再到安次區人民法院立案,可直到今天也沒有結果。

  段書芝說,她當時向鄭支明辯解道:『大人有錯沒錯賴不著孩子,一人做事一人當,賴著孩子怎麼行啊?』

  『鄭支明卻表示:「就是被牽連了!你這孩子就是有天大的本事也出不去」。』段書芝說,『鄭支明還說,你有本事告我去,有本事把我告倒了,那你們孩子愛上哪兒上哪兒去。』

  『你不給簽,因為我們的事耽誤孩子一輩子,我們不後悔嗎?』段書芝說,鄭支民聽聞此言後也沒有任何表示,只是說『你後悔也是白後悔,(不說)你就一孩子,倆孩子也這樣。有我在一天,你就簽不了字。』

  無奈之下,母女倆找到所長甘雙樂,甘雙樂表示需要打電話諮詢。扈佳佳說,甘所長打了好幾個電話後,仍然說不能簽字。扈佳佳說:『我辯解說那是針對個人而言的,不是針對父母而言的,但甘所長說,只要家長被「處理過」,政審就是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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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葉鐵橋    來源:中新網  編輯:雷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