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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那你要怎麼收?
凌:我也不想每個月過來,要麼一次給一年也行。要是不交錢,很多不愉快的事就會發生。
對方起疑抓捕未成
6月21日下午,雙方進行了第二次談判。白老板按警方的交代,故意對凌某表示願意交保護費,但條件是對方必須與曾經一起來的另一『兄弟』寫一份『保證書』,保證今後不再向餃子店收取任何費用。因對方起疑心後摔門而去,警方抓捕行動未果。
張煥林說,走出餃子店後,已起疑心的凌某並沒有立即離開,而是跑到店對面的馬路,對店內情況悄悄觀察了半小時之久。在張煥林的指示下,各組伏擊民警並未立刻離開餃子店。
當時的談判片段也比較『精彩』:
白:你們倆必須一起在保證書上簽字,否則這次你一個人收了,下次你兄弟又來跟我要怎麼辦?
(聽聞白老板的擔懮,凌某為盡快拿到保護費,曾多次打電話叫其同伙過來,但對方卻十分狡猾,不肯過來。)掛斷電話後,凌某的態度突然發生了180度的轉變,他異常堅決地回答白老板說:『他(指其同伙)不來,我一個人過來就得了,你給就給,不給拉倒!』
凌某還冷不丁冒出一句:你是不是在打什麼鬼主意?
此後,凌某又幾次上演了氣到要起身離開的戲碼,但最終在白老板的『勸說』下又重新坐了下來。然而,幾個回合後,見白老板執意要等人到了再給錢,凌某終於沈不住氣,起身摔門走出了包廂,並說:『這麼個小數還要叫幾個人簽字?這錢我不要了!』
當晚,凌某再次來到餃子店撥通了白老板的手機,並在電話中威脅道:『要是明天再不交錢,你這生意就別想做了!』看時機成熟,警方示意白老板答應對方次日交錢。
錢剛到手即被擒獲
第3次談判是6月22日。一切都已在警方掌控之中。凌某在一次又一次的談判後,認定白老板已經屈服,於是毫無顧忌地直接打車到了餃子店正門,下車後又直接上了二樓包廂。收錢心切的凌某還按白老板的示意,寫下了一張『保證書』,他萬萬沒想到,自己的一舉一動已全部落入警方的視線。當他懷揣著剛剛收來的1萬元保護費走出包廂門後,便被伏擊在店內的數名民警一舉抓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