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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年』活動開展以來,大興安嶺塔河縣檢察院以關注民生為切入點,不斷創新機制,以促進民生為落腳點,不斷改進工作方法,將履行檢察職能與服務民生有機結合,建立『三項機制』服務民生,實現檢察為民、檢察便民、檢察護民、檢察愛民的工作格局。
一、建立內部服務機制。為建立服務民生的內部工作機制,始終把執法辦案的重點放在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問題上,為民生建設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制定了《應對金融危機,服務塔河經濟發展的若乾意見》,要求全院乾警牢固樹立民本思想,體察社情民意,關心群眾冷暖,認真處理群眾合理訴求。建立了刑事案件快速辦理機制,對涉及民生問題的案件,對內設立『綠色通道』,優先辦理、優先審查、優先辦結;對外密切協同公安、法院,探索建立快速辦理聯動機制,對重大疑難復雜、涉及面廣的民生案件,指定主辦、主訴檢察官辦理,提高訴訟效率。推行了職務犯罪偵查一體化機制,實行資源共享,形成打擊合力,嚴肅查辦司法不公、執法不公背後的職務犯罪案件,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增強人民群眾對司法公正、保障民生的信心。積極探索公益訴訟工作機制,對涉及國有資產流失、環境污染、侵害消費者權益、侵害眾多勞動者權益,以及不正當競爭等案件提起公益訴訟,維護民生利益。
二、建立延伸服務機制。加強了與人大、政協、新聞輿論等部門的溝通聯系,建立民生信息收集反饋制度,加強對農民工、下崗職工、殘疾人等困難群體和社會弱勢群體合法權益的保障,對他們提出的涉及勞動爭議、人身損害賠償等民行申訴案件,優先辦理,認真審查,及時辦結,依法監督糾正顯失公平的裁判,形成全面解決民生問題的良好社會氛圍。多角度、全方位健全接訪工作機制,在堅持落實好檢察長接待日制度、首辦責任制等制度的基礎上,積極探索新的接訪方式,開展『檢察乾警大走訪』愛民實踐活動,送法下鄉(場),法律諮詢下鄉(場)、接訪下鄉(場),進一步密切與群眾的聯系,每名乾警均聯系了1名下崗職工或農村困難群眾,深入開展慰問走訪活動。還加強與政府民政、農業、教育、衛生、勞動、交通、財政、安監等相關職能部門的聯系,建立定期、專案、專項聯系制度、重大責任事故通報制度、重大民生建設項目同步跟蹤預防制度等,促進民生問題在職能部門落到實處,保障民生利益。
三、建立監督服務機制。將服務民生納入工作目標管理考核范圍,加強監督,促進服務民生效果全面優化。始終堅持把服務民生的著力點放在依法履行法律監督職責上,把服務民生與檢察工作有機結合起來,既注意和防止不了解民生、不關注民生、偏離改善民生要求的單純業務傾向,又注意和防止脫離檢察職能、為搞服務而服務的做法,立足檢察本職,按照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進一步加大法律監督工作力度,將人民群眾深惡痛絕的執法、司法不公問題作為監督重點,嚴格錯案責任追究制度,堅持有錯必糾,決不失信於民。堅決糾正有案不立,漏捕漏訴,以罰代刑,量刑畸輕畸重,違法減刑假釋以及民商事案件審理不公和違法執行、消極執行等,進一步強化監督職能,充分發揮維護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屏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