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應對金融危機又有新舉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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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護交易秩序提振市場信心
近日,鑒於全球金融危機蔓延所引發的矛盾和糾紛在司法領域出現明顯反映,民商事案件尤其是與企業經營相關的民商事合同糾紛案件呈現大幅增長的態勢。最高人民法院為此有針對性地出臺了《關於當前形勢下審理民商事合同糾紛案件若乾問題的指導意見》,對諸多由宏觀經濟形勢變化所引發的新的審判實務問題提出了明確具體的指導意見。
此次出臺的《指導意見》共計17條,指導思想有六:一是慎重適用情勢變更原則,合理調整雙方利益關系;二是依法合理調整違約金數額,公平解決違約責任問題;三是區分可得利益損失類型,妥善認定可得利益損失;四是正確把握法律構成要件,穩妥認定表見代理行為;五是正確適用強制性規定,穩妥認定民商事合同效力;六是合理適用不安抗辯權規則,維護權利人合法權益。
就最高法院出臺《指導意見》的意義,最高法院民二庭負責人介紹說,近年來,人民法院圍繞國家經濟發展戰略和『保增長、保民生、保穩定』要求,堅持『立足審判、胸懷大局、同舟共濟、共克時艱』的指導方針,牢固樹立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的理念,認真研究並及時解決這些民商事審判實務中與宏觀經濟形勢變化密切相關的普遍性問題、重點問題,有效地化解了大量矛盾和糾紛。《指導意見》的出臺,不僅明晰了民商事審判部門應對金融危機的工作思路,而且對於維護誠信的市場交易秩序,保障公平法治的投資環境,公平解決糾紛,提振市場信心等方面都具有重要的意義。
作者: 來源:中國平安網 編輯:李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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