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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州『鮑翅館』老板行賄案開審 被告人當庭表示認罪
2009年07月15日 10:32:47  平安龍江網 【 字體:

  14日上午9時30分,東阿外樓『鮑翅館』老板周宗權行賄案一審在浙江省溫州市鹿城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檢察機關指控,2001年下半年,周宗權找到時任市房地產公司經理兼江濱路環城段改建工程指揮部副指揮並主持工作的林增國(已被判刑13年),要求購買市區江濱路環城段2號地塊商業安置房用於開設酒店。林增國擅自決定以溫州市房地產公司的名義,將2號地塊地上兩層共3000餘平方米的商業安置房以6500元/平方米的價格出售給周宗權,並擅自與周宗權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

  為感謝幫忙,周宗權在2001年下半年至2005年初,送給林增國17萬元,以及名牌購衣卡5張,合計價值2.68萬元。該商業安置房被擅自出售,造成國家支付逾期安置補償費、違約金等直接損失1359餘萬元,引起被拆遷戶多次上訪。

  今年5月15日,溫州市中院終審宣判,周宗權須將東阿外樓『鮑翅館』房屋返還溫州市房地產公司,溫州市房地產公司則返還周宗權購房款2300萬元。

  庭上,周宗權對公訴人所指控的行賄事實予以承認,並表示認罪,但其對該案所造成的國家損失辯解稱,這主要是房開公司不規范行為造成的,其自身負有責任,但只是部分責任。

  法院宣布擇日宣判。

作者:陳東昇    來源:中國平安網—法制日報  編輯:程赫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