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歲男子要錢遭拒砍傷母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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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後向父母要錢遭到拒絕,竟然揮舞菜刀砍向親生母親,致使年近六旬的母親重傷,九級傷殘。7月3日,郯城縣人民法院一審以故意傷害罪判處不孝之子小光(化名)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
今年30歲的小光是一名農民,初中文化。3月22日傍晚,小光得知村裡發給父母5萬元修路佔地補償款,就在飲酒後來到父母家,向其父親索要1萬元。遭到母親拒絕後,小光拿起桌子上的菜刀向母親後背連砍數刀,經鑒定傷情構成重傷,九級傷殘。作惡不久小光就被逮捕歸案。
庭審中,身心俱受傷害的母親仍為兒子著想,表示不要求追究小光的刑事責任,也不要求兒子賠償自己的經濟損失。法院鑒於小光平時一貫表現較好,且歸案後誠懇認罪,深刻悔過,決定對其適用緩刑。
作者: 來源:大眾網 編輯:程赫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