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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省工商局和省公安廳聯合打擊網絡傳銷
2009年07月17日 08:40:52  平安龍江網 【 字體:

  東北網7月16日訊 (記者 顧碩) 為認真貫徹全國打擊傳銷百日聯合執法行動電視電話會議精神,有效遏制傳銷違法犯罪活動的猖獗勢頭,從7月15日至10月31日,省工商局、省公安廳將集中時間,集中力量,在全省范圍內組織開展打擊傳銷百日聯合執法行動。

  據了解,本次聯合執法行動要堅決取締『拉人頭』、團隊計酬、收取入門費和利用互聯網等形式的傳銷活動。嚴厲查處為傳銷活動提供經營場所、培訓場所、貨源、保管、倉儲等方便條件的單位和個人,工商、公安機關要依照《禁止傳銷條例》和治安管理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加強對直銷企業的監管,查處直銷企業和相關直銷企業從事傳銷、違規培訓、跨區經營等違法違規行為。嚴密監控重點傳銷組織活動,露頭就打。同時,對本地有傳銷傾向的企業,加強監督管理和法規宣傳,引導其規范守法經營,對屢教不改且經調查證據確鑿的,堅決予以取締。

  要求各地工商、公安機關重點打擊以『高薪招工』為幌子,打著『資本運作』、『特許經營』、『連鎖銷售』等旗號,誘騙群眾參與傳銷的行為;堅決打擊利用互聯網從事傳銷的行為;嚴查誘騙農民工、學生參與傳銷的行為。重點打擊傳銷組織者、策劃者和骨乾分子,用足、用好《刑法修正案(七)》增設的『組織領導傳銷罪』、《禁止傳銷條例》和《直銷管理條例》等法律武器,充分發揮行政處罰和刑事打擊作用。對為傳銷活動提供出租房屋、活動場所等條件的,工商、公安機關要依照《禁止傳銷條例》和治安管理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作者:顧碩    來源:東北網  編輯:雷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