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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法制辦:流動攤販有望登記成為個體戶
2009年07月22日 10:31:16  平安龍江網 【 字體:

國務院法制辦公室今天公布《個體工商戶條例(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8月28日前,社會各界人士可通過登錄中國政府法制信息網、郵寄信函、發送電子郵件等方式提出意見。

征求意見稿規定,國家對個體工商戶實行平等准入、公平待遇的原則。個體工商戶可以從事批發零售、住宿餐飲、制造、交通運輸、倉儲、郵政業、農林牧漁、文化、建築、采礦以及居民服務等法律、行政法規未規定禁止其進入的行業,個體工商戶自願加入個體勞動者協會。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制要求個體工商戶加入個體勞動者協會並繳納會費。

征求意見稿規定,無固定經營場所的攤販,申請登記為個體工商戶的,登記事項不包括經營場所。無固定經營場所的攤販,應當在當地人民政府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指定或者允許的區域內從事經營活動。

征求意見稿還規定,個體工商戶應當在每年規定的時間內辦理年度驗照手續。登記機關應當通過主動上門驗照等多種便捷方式為個體工商戶提供驗照服務,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個體工商戶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登記費,任何部門和單位不得向個體工商戶集資、攤派,不得強行要求個體工商戶提供各種贊助或者接受有償服務。

作者:王亦君    來源:中新網  編輯:程赫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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