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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7月2日,在韓岔鄉黨委成員、韓岔鄉主管文教衛生的鄉財政所所長高志學協調之下,韓岔鄉中心小學和小月一家達成了經濟補償協議。學校賠償小月住院費、陪護費、伙食補助費、營養補助費、差旅費、精神撫慰金、後續治療費等共計人民幣26.5萬元。校方先支付16.5萬元;餘下10萬元待事態徹底平息(指上級領導不作批示、新聞媒體不再關注此事、也不再追究有關責任人或該案三個月內公安機關破不了),由校方在10月4日一次性付給。協議同時還規定:小月全家保證三日內在紀檢、監察部門、各新聞媒體上消除對校方的不良影響;協議生效後,若小月家未按約定履行義務,則校方有權追回各項費用,並由小月家支付校方5萬元違約金。
橫山縣教育局張忠厚局長對記者說,這份協議是小月事件的幾位責任領導和小月家私下協商的,幾位當事領導希望給家屬一些錢,讓小月的父母不要再鬧了,相當於『封口費』。也希望通過這種方法,使責任人不被處理或者從輕發落。所以當家屬同意後,幾位自感有麻煩的領導掏腰包湊錢兌現協議的積極性都很高,一次性地把錢付清了。
這份協議還被人從門縫塞進了教育局局長辦公室。張忠厚局長認為協議沒有加蓋學校公章,算是以個人身份達成的,並不代表組織意見,而且賠償金也由個人出資。『小月被強暴事件』如果敗露,有關部門肯定要追究相關當事人的責任,在這種情況下,賠償金應該不可能由個人掏腰包了,該由政府埋單吧。
小月叔父回憶道,韓岔鄉中心小學校長張培宏曾說:我們也不是不承擔責任,大不了我這校長不要當了,還能把我怎麼樣。橫山縣教育局局長張忠厚也好言相勸過:案子是公安局的事,看病沒錢了,找小學去要,我的意思是最好別把事鬧大,娃娃以後還要活人,名揚得太大對娃娃的名譽不好,你們試試用其他方式看能不能解決。
一把門閂絆倒數位『麻木領導』—— 學校領導表示:『我都被撤職了,我不管。』7月15日,記者在韓岔鄉中心小學采訪時看到,因放假空蕩蕩的校園內正在為新學期將要增加的住校生建廚房。校門口的宣傳欄上有市縣領導以前在學校檢查的照片,其中就有主持雙方簽訂協議的該鄉主管教育的鄉黨委委員高志學講話的場景。記者希望面見張培宏校長了解小月事件詳情,只見其房門上掛著一把大鎖。張培宏校長在電話裡說,自己已經不是校長了,現在忙著學開車,隨後便掛斷了電話。學校幾位領導面對記者詢問也是連連搖頭稱啥都不知道,只說『我都被撤職了,我不管。』
橫山縣教育局局長張忠厚對記者說,韓岔鄉中心小學出事後,相關當事人都及時得到了處理。並向記者出示了教育局的相關處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