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約妻子情人到家中將其砍成重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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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有了『第三者』,丈夫夏某非常憤怒,約『第三者』到家來『了結』。結果妻子目睹夏某將『情人』砍成重傷。昨天,夏某因涉嫌故意殺人罪,被九龍坡區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7年。
今年1月23日晚7點,家住玉清寺的夏某,見妻子何某近段時間對自己相當冷淡。與妻子聊天後,得知有了『第三者』(是妻子的同事)。夏某立即要求妻子將『第三者』陳某的電話告知他。
據受害人陳某說,夏某打電話給他,『你有種過來,我砍死你。』陳某說,自己為表示『不虛他』,立即前往夏家。走到樓門口,夏某雙手拿刀,衝上來就要砍,陳某隨手撿起一根木棒還擊。』陳某說,夏某用菜刀和磚刀將他砍倒在地,隨後又對其頭部及四肢亂砍。
妻子何某稱,她和丈夫關系不好,去年6月與陳某發生婚外情。當晚,陳某找上門來時,見丈夫拿菜刀准備砍人。她很害怕,躲到兒子房間。後來聽見陳某在外『求救』,自己看到陳某倒在血泊中,被丈夫亂砍一通。她拿洋鏟去拉丈夫,丈夫順手給她左臉一刀,兒子跑上前來阻止,丈夫纔停下來。
通過傷情鑒定,陳某為右耳聽力減退,損傷程度為重傷。庭審中,夏某辯稱,對方當時手持木棍來打自己,自己是自衛,將陳某砍傷,僅是防衛過當。
九龍坡法院審理後認為,夏某以持刀砍殺的方式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一審判處有期徒刑7年。
作者:李瀾 來源:華龍網—重慶晨報 編輯:程赫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