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婚後發現丈夫患抑郁癥 要求離婚並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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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新聞網訊 據生活報報道,28日,幫辦記者接到一個求助電話,張女士懷孕三個月,實在無法忍受丈夫的抑郁癥,決定打掉胎兒離婚,卻不知自己能否向婆家提出索賠。
據張女士介紹,經人介紹,她與愛人結婚並懷上了孩子。可是懷孕後,她發現丈夫總是行動異常,莫名發脾氣。後來和婆婆一次無意聊天中獲知,丈夫患有嚴重的抑郁癥,只是處對象和結婚以來,丈夫的心情一直比較好沒有犯病。自從她懷孕,家務活也做得少了,丈夫的壓力一大,抑郁癥就嚴重了。張女士幾次和婆婆溝通,希望給丈夫治病,可婆婆表示兒子的病已經無法治療,要求張女士要謙讓。『我不是不能謙讓,我的妊娠反應很強烈,照顧自己都很困難,無法再照顧他。』張女士說,她更擔心孩子因遺傳或自己心情壓抑等原因造成先天性疾病,所以決定先做流產再辦理離婚手續。張女士想知道自己能否向婆家提出精神賠償。
金馬律師事務所王思遠律師認為,在情理上,僅因丈夫患有抑郁癥就要求離婚,並不理智。在法律上,夫妻雙方可先行協商解決婚姻問題,協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訴離婚。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乾具體意見》第三條的規定,婚前隱瞞精神病,婚後經治不愈,視為夫妻感情破裂,一方堅持離婚的,可依法判決離婚。但因對方隱瞞精神病史而提出的損害賠償請求,因沒有相應法律依據,可能不會得到法院的支持。
作者:李潔蕊 來源:生活報 編輯:雷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