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平安播報 地市動態 見義勇為 反腐直擊 政法綜治 警方傳真 平安創建 政法文化 公告發布 訴訟指南 信息公開
精彩專題 檢察風雲 法院天地 司法之窗 消防安全 交通安全 龍江律師 以案說法 護航龍江 圖片精選 視頻在線 最新稿件
   
站內檢索    
浙江三男子因喜愛私藏槍支被判刑
2009年07月31日 08:14:11  平安龍江網 【 字體:

  浙江嘉興海鹽的祝某、汪某、朱某三人因喜愛槍支而將極度危險的槍支藏於家中,並相互傳借。近日,三人因非法持有槍支被判刑。

  2008年5月左右,汪某從他人處取得一把自制手槍,偷偷藏匿於家中。後吳某得知他有一把槍支,便於11月向汪某借槍。拿到槍支後,吳某將槍支轉借給了祝某。祝某拿到槍支後愛不釋手,遲遲不予歸還。後經吳某反復催要,祝某將槍支還給了他。

  2009年2月底,另一犯罪嫌疑人朱某也向吳某借槍,並將槍支鎖進自家保險櫃中。在得知公安機關正查有關人員之後,害怕暴露的朱某打電話讓其母親去保險櫃中將槍取出藏好。而第一次見槍的朱母慌忙中,將槍支藏在洗衣機後面。剛藏好,門便被敲響了,公安人員當場將該槍支依法查扣。後經嘉興市公安局物證鑒定所鑒定,該槍支具有殺傷性。

  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祝某、朱某、汪某違法槍支管理規定,非法持有槍支,其行為均已構成非法持有槍支罪。但鑒於祝某有立功情節,朱某和王某在案發後主動投案並如實供述,系自首,遂判處三人有期徒刑十個月至六個月不等。

作者:袁爽    來源:中新網  編輯:程赫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