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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伙設套專訛同性戀 利用『艷照』兩次敲詐
2009年08月05日 10:07:45  平安龍江網 【 字體:

  覺得同性戀者受害後為了隱私一般不會報警,於是將犯罪的凶光瞅准了『同性戀』。這個怪團伙分工明確,有負責『釣魚』的,有負責出面做打手的,有負責收錢的。他們又是搶劫,又是敲詐勒索,用電棍逼受害人就范。為了敲詐更多的錢,還給受害人拍攝『艷照』。昨天,記者從嶗山區檢察院獲悉,藺某等嫌疑人已被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

  兩次作案都順利得手

  2009年2月28日,藺某伙同劉某、遲某,經過預謀,通過網絡聊天由藺某出面認識了一名同性戀網友,並互留了手機號。見面後,藺某將被害人騙到中韓街道的出租屋裡,然後悄悄用手機給外面的劉某和遲某發了暗號。兩個同伙馬上衝進房間,用早就准備好的電擊棍對付受害人。搶走手機後,三人又逼受害人說出銀行卡密碼,取出人民幣1400元,分贓揮霍。

  幾人見同性戀受害人果然顧及隱私,不敢報案,便打算再次作案。2009年3月8日,三人以同樣的手法作案,最終搶劫手機一部及現金200餘元。

  利用『艷照』兩次敲詐

  2008年底,藺某伙同高某和車某二人,將一名受害人騙到一家旅館內。高某和車某尾隨進入房間後,使用暴力及言語威脅鄭某,讓他與藺某抱在一起躺在床上,並用手機拍了兩人的『艷照』。拍完後,他們以將照片發到網上作為威脅,從鄭某處敲詐勒索人民幣5600餘元。事後,財迷心竅的高某竟又單獨行動,給受害人發信息欲再次勒索5000元。受害人無奈選擇報警,高某被當場抓獲。

  辦案檢察官告訴記者,涉嫌搶劫罪與敲詐罪兩項罪名的藺某是山東萊蕪人,作案時不滿18歲。涉嫌搶劫的劉某今年23歲,江蘇徐州人。另一名搶劫罪嫌犯遲某被另案處理。涉嫌敲詐勒索罪的除了藺某外還有兩名嫌疑人,其中高某已被依法判刑,而車某則被另案處理。

作者:許芳 閆琳    來源:大河網  編輯:程赫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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