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車上兩乘客溺亡續:死者家屬獲賠73.5萬
|
|
8月5日晨,『渝BT2815』羚羊出租車當班駕駛員何某有事不能接班,未向出租車公司匯報,臨時安排文某駕駛該車出行。清晨5時許,文某載著5名乘客,行至龍頭寺火車站附近,闖入寶華路下穿道1.58米深的積水中,致使一名不滿兩歲的男孩吳某和一名30多歲的女子林某溺水身亡。
昨日,『出租車過下穿道淹死兩乘客』一事有了新進展。兩名死者的家屬就賠償事宜分別與當事出租車公司達成一致,男孩吳某家屬獲賠30.5萬元,女子林某家屬獲賠43萬元。
昨上午,溺亡男孩吳某的家屬與出租車公司就事故賠償達成一致。出租車公司代表事故責任方共向吳某家屬支付30.5萬元,包括死亡賠償金、喪葬費,家屬誤工、住宿和交通補助費等,其中死亡賠償金按照城鎮人口成人標准進行賠償,合計為28.7萬餘元,喪葬費1.35萬元。
中午,吳某家屬與出租車公司代表簽署了遺體處理協議,隨後領到了首筆賠償款10萬元。善後處理小組負責人稱,根據雙方協商,剩餘賠償金將在完善火化喪葬手續後支付。
昨下午6時許,死者林某的賠償問題也達成一致,出租車公司代表事故責任方共向林某家屬支付43萬元,包括死亡賠償金、喪葬費,家屬誤工、住宿和交通補助費,被撫養人生活補助費等。善後處理小組負責人稱,根據協議,林某遺體火化後將全額支付這筆補償。
作者:夏祥洲 來源:中新網—重慶晚報 編輯:程赫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