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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北網8月18日訊 只因為共同吸食冰毒時發生了幾句口角,雞東無業男子宋福明竟殘忍殺害了『毒友』李自發,並碎屍、拋屍。8月13日15時,民警押解宋福明指認了殺人碎屍、拋屍現場。至此,這起手段極其殘忍的殺人碎屍、多處拋屍案件,僅用6天時間就成功告破。
8月7日6時,雞西市公安局指揮中心接雞東縣公安局報案稱,在雞東縣下亮子鄉裕國村北側公路旁溝內發現三塊被肢解的無頭男性未知名屍體。接報後,雞西市公安局高度重視,局長鮑華當即指派成立了由副局長王曉明任組長的專案指揮部;同時,抽調20餘名精乾警力組成專案組,全面開展此案的偵破工作。
經屍體檢驗,專案組民警發現,該未知名屍體身上有多處顯著特征,立即將情況向全市、全省發布查找屍源協查通報。8月11日,雞西市公安局政治處乾警薄其亮向指揮部反映:該屍體特征與立新礦艷東六井的『李三』相像。根據這一情況,專案組立即查明:『李三』名為李自發,1970年生,家住恆山區艷東村二組,無業。李於2002年因非法開采被治安處罰,曾兩次離婚,並於8月5日早離家後音訊全無。
專案指揮部立即調取2002年李自發被處罰的卷宗材料中的指印,經與該未知名屍體指紋進行比對,認定同一,由此確定屍源為李自發。
屍源確定後,指揮部緊緊圍繞被害人李自發的社會關系、矛盾因素入手開展調查工作。經專案組晝夜奮戰、細致摸排,迅速鎖定犯罪嫌疑人為恆山區兩勞釋放人員、44歲的無業男子宋福明。
8月13日14時,專案組在雞冠區幸福小區一樓房內將犯罪嫌疑人宋福明成功捕獲歸案。經突審,犯罪嫌疑人宋福明對殺害李自發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今年以來,宋福明與李自發經常在一起吸食毒品。8月5日20時許,李自發向宋福明索要700元人民幣後,二人離開恆山區艷東煤礦。當日晚,李購買回冰毒二人共同吸食後發生口角,宋福明持菜刀將李自發頭部砍傷。6日5時許,宋福明以去找醫生、怕李報案為借口,將李用鞋帶、電線捆綁,後又將李自發掐死。之後,宋福明在其租住的房屋內,用菜刀、鐵鋸將李自發雙腿肢解,並將三段屍塊裝入自家的冰櫃內,將李自發的部分衣物、手機,及自己作案時穿的衣褲等在爐內焚燒。
6日23時許,宋福明將李自發的上半段屍塊,裝入事先准備好的編織袋內,用摩托車運到雞東縣下亮子鄉裕國村北側路旁拋棄。之後回到家中,再將剩餘的李自發的兩條大腿用窗簾包裹,騎著摩托車再次運送到第一次拋屍處拋掉。離開時,宋又持菜刀將李自發的頭顱砍下,用塑料袋包裹好,騎摩托車到雞冠區紅星鄉朝陽果樹場廠部對面一橋下藏好。回家後,宋福明將作案現場地面用水泥重新鋪抹,將牆面重新粉刷,將作案用的菜刀藏到恆山區艷東村一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