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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一些網站論壇裡出現一則《16歲少年在公安局辦公樓墜樓……》的帖子,受到網友關注。昨日和前日,記者分別采訪了遂寧市船山區公安分局和跳樓少年梁林(化名)的父親梁志強,探究事情真相。在采訪中了解到:船山區政法委牽頭成立了聯合調查組調查結論為:涉嫌多次搶劫的梁林在民警盤查中,畏罪潛逃自傷,警方沒有責任。而梁志強對此存有異議。
犯案 16歲少年搶劫後逃逸梁林生於1992年4月,蓬溪縣人。他的爸爸梁志強在遂寧城從事廢舊收購,梁林也隨爸爸在遂寧生活。由於梁林初中未畢業就輟學,過早踏入社會的他很快染上了一些不良習氣。2008年2月,梁林因犯搶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2月26日,梁林被釋放。
一個月後,梁林『舊病復發』。船山區公安分局查明:2008年3月26日—4月13日,梁林伙同他人在遂寧城區、南強等地,采取持刀、威脅、語言恐嚇等方式搶劫作案7次,搶得現金900餘元、手機8部,並重傷1人。『梁林系主犯之一……有時一天就參加了兩次搶劫。』辦案民警稱。
5月,船山區檢察院批准對梁林等20餘名嫌疑人逮捕,但梁林一直在逃。
去年7月25日凌晨2時,民警在網吧抓住了梁林,但他否認自己就是梁林,並稱自己名叫『廖傑』。於是,民警將其帶到船山區公安分局刑警大隊二樓辦公室,繼續詢問其身份。在刑警隊辦公室,此人堅稱叫『廖傑』。鑒於『廖傑』身上沒有任何身份證明,刑警只好把『廖傑』留置在辦公室繼續盤查。
意外 盤查時從辦公室墜樓上午8點半,民警通過網絡核實其身份。9時許,民警正在查閱資料核實其真實身份時,發生了一件令人意外的事情——嫌疑人翻窗逃跑,從二樓辦公室墜地,致頭部受傷,傷情嚴重。
此後,民警報120,會同醫生將傷者送往遂寧市中心醫院。當天下午,辦案民警核實清楚:『廖傑』就是梁林。民警立即通知其父梁志強到醫院,並告訴梁林墜樓情況。
對兒子墜樓一事,梁志強悲慟不已。他提出疑問:梁林跳樓,警方是否有刑訊逼供情況、是不是民警把他拋下樓的……
調查 傷者自殘警方不擔責去年7月30日,船山區政法委牽頭成立聯合調查組,調查梁跳樓一事。調查結論是:船山區公安分局在抓捕梁林及核實其真實身份的執法過程中,沒有實施刑訊逼供行為和其他違反違紀行為,執法程序合法;梁系畏罪潛逃致傷,是故意自傷自殘行為,其後果應由自己承擔,警方沒有責任。
在梁林住院期間,其醫療費、護理費等全部由警方或醫院墊支。梁志強沒有出錢。
去年10月,梁林出院,交遂寧看守所羈押。11月2日,船山區公安分局根據遂寧市中心醫院對梁林現狀傷情治愈證明,對梁林執行逮捕。
今年3月,四川華西醫學鑒定中心法醫精神病鑒定:梁林具有受審能力。6月1日,船山區檢察院提起公訴。6月17日,船山區法院以搶劫罪判處梁林有期徒刑8年。
對船山區政法委調查組的調查結論、四川華西醫學鑒定中心鑒定結論,梁志強均不服。6月11日,梁志強被告知:梁林身體健康狀況基本恢復,並在進一步恢復治療中。但梁志強希望重新調查、重新鑒定。對一審判決,他們也不服。6月25日,梁志強以證據不足,梁林精神不正常等為由代表梁林向遂寧中院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