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客反悔拒付嫖資 賣淫女不甘心謊報強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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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嫖客拒付500元嫖資,浙江定海一賣淫女便向公安機關謊報被強奸。但辦案民警最終還是查明了事實真像。今天,嫖客因嫖娼被公安機關處行政拘留14天的處罰;賣淫女則因賣淫受到了行政拘留14天的處罰,又因謊報案情被行政拘留7天並處200元罰款。
18日中午,浙江定海一名女子向警方報警,稱自己在當日凌晨時,在小矸北路一出租房內被姓『吳』的男子強奸。刑偵大隊民警接到警情後,迅速展開了一系列的偵查工作。當天,民警根據報案人提供的線索,在小矸北路出租房內將被害人指認的犯罪嫌疑人吳某抓獲,並對吳某進行了審查。
面對審訊的民警,吳某大呼冤枉,據其交待,他前晚在定海某舞廳跳舞時結識了陪舞女王某。倆人很快談成了一樁『生意』,以500元的價格進行賣淫嫖娼。隨後,王某跟隨吳某來到其暫住處,與其發生了性關系。事後,當王某向吳某討要500元嫖資時遭到了拒絕,王某獨自離開了吳某的暫住處。
今天,當民警再次找到王某核實情況時,王某不得不承認自己報了假案。王某說,向吳某討要嫖資被拒絕後越想越氣,自己是『人財兩空』也不能讓吳某好過,一怒之下就向公安機關報了假案。
作者:袁爽 來源:中新網 編輯:程赫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