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南通一公司董事長非法吸儲1.7億元受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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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瞞逃犯身份十多年的浙江男子,冒用他人姓名和身份,兩年內非法吸儲人民幣1.7億餘元。8月24日,由江蘇省南通市崇川區檢察院提起公訴的琚金芳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合同詐騙、虛報注冊資本案開庭審理。
2006年7月,琚金芳(曾因經濟犯罪被警方網上追捕)伙同海門市三星鎮招商辦工作人員鈕某,『策劃』成立南非獨資企業南通古林木業有限公司(下稱古林公司)。鈕某找南非人陸某幫助提供外幣並虛構假外商李某出錢投資,由琚金芳提供公司登記所需相關資料,在工商部門辦理公司登記相關手續,注冊資金500萬美元,琚金芳以江某的名義擔任該公司董事長。2007年6月,古林公司注冊資金增加到1001萬美元。經公安機關查實,古林公司注冊資金及增資資金在取得工商登記之後均被轉走,已涉嫌虛報注冊資本罪。
從2006年下半年到2008年底,琚金芳以古林公司經營需要資金為名,非法吸儲高達人民幣1.7億餘元,造成6000餘萬元損失無法追回。琚金芳『借款』時承諾的『還款時限』一般都較短,大多在三個月之內,最短借期僅為10天。到案發為止,大多數吸儲對象沒能從琚金芳手中追回欠款,他們當中少的損失10多萬元,最多的損失達1000萬元。
作者:徐德高 來源:中新網—檢察日報 編輯:程赫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