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男子拐賣女友等3名女子獲刑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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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頭缺錢,18歲的郭傑打起了女朋友的主意,打算賣了包括女朋友在內的3個女孩。沒想到買主悄悄報了警,在談判桌上被抓。
昨日,因犯拐賣婦女罪,郭傑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
手頭缺錢
打起女友主意
18歲的郭傑在鄭州打工,今年4月份,他認識了在麻辣食品廠打工的趙芳(化名)。趙芳17歲,兩人認識不久就熱戀了。
一來二往,郭傑的朋友崔立與趙芳的朋友陽陽認識後也成了戀人。今年5月,趙芳辭了職,4個年輕人加上陽陽的老鄉珍珍一起從外地來到鄭州郭店村,借住到郭傑一個朋友處。
沒有經濟來源,郭傑悄悄和崔立商量,不如讓那三個跟著吃閑飯的女孩去坐臺。崔立同意了,但三個女孩不同意。郭傑又找崔立商量說,打算把女朋友賣到海南,這樣,『手裡就有錢了』。崔立贊同,還建議把自己女友和她的朋友一起賣了。此前,郭傑曾用同樣的方法,將兩個女孩帶到海南,賺了900元錢。
『買家』報警
談判桌上被抓
商量好後,郭傑和崔立將三個女生身上的錢都搜走,以防她們跑掉,並在本地聯系上了一名叫朱亮的中年人。
但這次和朱亮的見面被機警的趙芳攪了局,以上廁所為借口帶著其他兩個女生溜回了住處。郭傑發現人不見後,惱羞成怒並當著朱亮的面放言:一定要先把趙芳賣了再說。第二天晚上,朱亮主動聯系了他,並稱他認識有買家願出一人1.8萬元的價錢,等天一亮就來買人。郭崔二人激動地等到了天亮,沒想到,等來的確是警察。兩人正與朱亮談價錢時,被民警當場抓獲。
原來,當朱亮發現郭傑本意是賣人後,悄悄報了警。因涉嫌拐賣婦女罪,兩人隨後被刑事拘留。
昨日,管城法院刑事審判庭作出一審判決,因犯拐賣婦女罪,主犯郭傑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罰金5000元,從犯崔立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半,罰金5000元。
作者:王紅偉 來源:大河網—河南商報 編輯:程赫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