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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6月25日,綏化市北林區法院以貪污罪分別判處被告人馬宗濤、孔慶昶、李衍芬、劉釗、高陽、王波濤、趙陽、魏建偉等八人有期徒刑一年至五年不同的刑罰。這些人不是位高權重的官員或企業管理者,而是網通公司最基層的『三大員』--線路員、營業員和線路查修員。就是這些小人物,利用有限的那一點職務上的便利,瘋狂作案幾十次,給國家造成了重大的經濟損失,成為綏化網通公司成立以來基層職工涉案人數最多的一起共同貪污案件。
被告人馬宗濤、孔慶昶、劉釗、高陽、趙陽、李衍芬、王波濤、魏建偉等八人,於2007年3月至2008年7月,伙同綏化網通公司北林農村電話局東富支局長趙興通(另案處理)、無業人員孫福寶(在逃)有分有合,利用管理本轄區國有通信電纜的職務便利,將電纜割下後低價賣掉,非法佔為已有,共貪污國有資產價值88,935元。犯罪分子雖然受到了應有的懲罰,然而,通過反思這起案件的發生經過,帶給我們的教訓仍然是沈痛而深刻的。我們試從這起案例,犯罪特點和發生職務犯罪的原因,作一淺顯的分析,以供鑒戒。
一、『小人物』的犯罪特點:
1、共同犯罪特點突出。他們上下聯手、左右串聯、內外勾結,共同分贓,形成窩案串案。他們一共作案三十四次,其中有十三次是東富支局長趙興通提議的,十六次是線路員之間互相串通作案的,有五次是馬宗濤與無業人員相互勾結作的案。2007年7月,支局長提議讓路線員馬宗濤、孔慶昶、劉釗在本轄區內盜割電纜,事後電纜低價賣出後,贓款也分給營業員李衍芬和線路員高陽一份。
2、專業特點突出。專業人員、專業手段、專業工具、分工合作,每次作案時,都是由專業人員上杆、進機房、用專業技術把使用電纜的用戶轉移到其他電纜上,在不影響用戶使用的情況下,避開電纜防盜報警器,使用專業工具,有時開著線路搶修專用車去作案。
3、犯罪主體身份特點突出。主要是網通公司農村電話局的一線工作人員,他們主要工作職責就是通訊線路的管理維護,而他們主要是在工作時間作案,具有一定的隱蔽性。
4、犯罪目標突出。他們都是在自己管護的轄區內盜割,由於他們對哪些是閑置的電纜、哪些電纜用戶少,方便盜割等情況比較清楚。作案准確利落,不走彎路。
5、頻繁作案,危害嚴重。在一年多的時間內,作案三十四起,而近十萬元的電纜卻以廢銅賣給廢品收購部,他們為了整點零花錢,而國家財產受到的損失是嚴重的。
二、犯罪的主要原因
1、法制觀念淡薄。北林農村電話局東富支局共有七名職工,局長趙興通和營業員李衍芬是在網通公司工作多年的老職工,另外五名為網通公司近二、三年內聘任的線路員。由於對在職職工法制教育深度和廣度還不到位,特別是對基層工作人員思想教育不夠,職工的法制觀念和法律意識淡薄。所以纔會把『盜割電纜,整點零花錢』看成是心安理得的事。
2、存有嚴重僥幸心理。主要表現在:一是犯罪人員具有利用職權或身份編織起來的保護網作屏障,在自己轄區內作案,利用合法職務行為做掩護,采取專業技術進行,不易被外界群眾發現。二是在過去的經歷中有過,卻未被發現,周圍也有過類似違法犯罪案件,也未破獲,別人撈都沒事,我也不會那麼倒霉。正是這種僥幸心理使他們犯罪意圖更趨堅定,犯罪欲望不斷膨脹,從而最後走到瘋狂作案的程度
3、『法不責眾』的安全心理。貪的人越多越安全,查處的可能性小,所以在分贓時,也是見者有份,多一個同盟者多一分安全感。別人撈自己不撈吃虧,不撈白不撈,支局長趙興通公開指使下屬盜割電纜『整點零花錢』,有支局長作表率,職工也就有恃無恐了。
4、監管缺位,處理乏力。近年來,中央反腐敗以副處級以上乾部為主,地方也瞄准有權有勢的重點人物和崗位,對基層『小人物』看法是『河溝裡泥鰍,翻不了大浪』。因此,對他們的監管有所放松。思想上的忽略,給他們的犯罪造成了可乘之機。致使他們的犯罪行為不能及時發現,即使已經發現職工盜割電纜的行為也只是以罰款處理了事。由於對犯罪行為處理乏力,也在很大程度上助長了這種犯罪行為的蔓延。
三、預防『小人物』職務犯罪的對策
1、在懲治預防上下功夫,構築『不敢為』的廉政底線。檢察機關要堅決查處發生在國企中的各種職務犯罪,要依法加大對企業職務犯罪的查處力度,並適時將打擊成果通過新聞媒體暴光,召開案件發布會等各種渠道進行宣傳,充分發揮特殊預防的警示和震懾作用。
2在制度和監督預防上下功夫,健全『不能為』的制度屏障。建立完善各項監督管理機制,堵塞漏洞。采用定期檢查與臨時抽查相結合的方法,加強對基層職工及國有資產的管理,及時查處企業內部的違紀行為。
3、在教育預防上下功夫,培養『不願為』的思想境界。一是大力開展普法教育,增強企業全體人員的學法、守法、護法意識。二是運用典型案例,以案釋法,有重點地開展警示教育。三是通過切實有效的思想道德教育,使企業職工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進而形成正確的權力觀、地位觀和利益觀,增強自我防腐能力。
4、在基層預防上下功夫,打造遏制『小人物』犯罪的有效機制和管理辦法。一要制定嚴格的管理辦法,並且認真貫徹執行;二要實行陽光工作制,每天乾什麼都要公開、透明;三要有強制的檢查措施,盡量將問題消滅在萌芽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