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借宿洗澡觸電身亡 經營者被判賠31萬餘元
|
|
花季少女借宿休閑驛站,晚上在衛生間用熱水器洗澡時觸電身亡,其父母將休閑驛站的經營者告上法庭。近日,(上海市)浦東新區法院一審判決休閑驛站經營者賠償死者父母31萬餘元。
去年底,羅先生夫婦18歲的養女小羅從江西來滬打工,借宿在原南匯區惠南鎮某休閑驛站。今年1月3日晚,小羅在休閑驛站的衛生間內用熱水器洗澡時死亡。經查,該熱水器連線遠端插頭插入拖線板內,拖線板插孔呈黃色燒焦狀改變。事發後,復旦大學上海醫學院法醫學鑒定,『小羅之死因可排除機械性損傷、機械性窒息,其死因符合電擊』。經查,涉案休閑驛站未經注冊登記,由朱女士實際經營。
今年3月,羅先生夫婦起訴至法院,稱休閑驛站內的電線、電器設備有問題,朱女士應對小羅的死亡負全部責任,索賠31萬餘元。
法院審理後認為,從事住宿、娛樂等經營活動的自然人、法人,應確保經營場所的設施、設備符合通常的安全使用要求。朱女士經營管理休閑驛站,提供的熱水器、拖線板等配套設施、設備未達到通常的安全使用標准,導致小羅觸電身亡,應對小羅死亡所致損失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作者:璞萱 來源:中新網—解放日報 編輯:程赫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