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一個是在北京銀行界身居高位的青年纔俊,一個是成都一所大學校園裡的漂亮女學生。在介紹人眼裡,12歲的年齡差距以及兩地的距離都不應該成為他倆相識的障礙。一次相親之後,7個月的短暫戀情卻因戀愛期間數十萬元花費讓分手變得復雜:男方稱自己感情受挫,還為女方花費了70多萬元;女方說送出去的禮物咋可能要回去。男方還委托律師將女方告上法庭,要求其返還其中的60萬元花費。昨日記者獲悉,在庭前調解失敗後,該案將於近期在成華區法院開庭審理。
銀行金領戀上大三女生
據了解,現年34歲的李平(化名)在某銀行總行(北京)任職,暫住北京。2008年國慶,李平經人介紹,特意從北京飛到成都,與成都一所大學在讀大三的川妹子劉英(化名)相親。據介紹人回憶,當時相親十分融洽,劉英的家人和同學都來了。由於李平人長得高大,且事業有成,算得上金領階層,『女方應該是很滿意的。』
記者在訴狀中看到,李平把這次相親描述為『雙方見面都有好感』,並說是女方表示不談戀愛直接定親,於是雙方約定,等女方畢業後就結婚,李平也願意到成都安家工作。
相親後,李平到老家見過劉英的父母親戚,大方地為劉英的各種消費買單,但遠在北京的李平覺得劉英越來越冷淡,到後來除了要錢就沒有其他話可說。
今年年初的一晚,李平收到了一封自稱劉英男友的電郵,信中所說的一些關於劉英的『秘密』深深地刺痛了李平。介紹人告訴記者,李平始終是抱著結婚的目的與劉英交往的,所以兩人交往期間僅僅是牽牽手而已。但現在的一些情況讓男方認為劉英並不像當初介紹的那樣清純。今年端午節,李平來到成都,提出與劉英解除婚約。
男方:戀愛7個月花費70多萬
據李平的律師介紹,兩人一開始交往,李平就以配偶的名義為劉英辦理了一張附屬信用卡供其消費。記者在長長的信用卡賬單上看到,在成都幾大商場的購物消費佔了很大一部分。
據男方統計,該附屬卡半年時間累計消費超過7萬元;另外,李平在今年還匯款20萬元,作為劉英出國留學所需的存款保證金;情人節,男方花費23萬元給劉英購置一輛邁騰汽車;陪劉英到三亞、香港旅游,支出10萬元;買相機、手機,給現金等有10多萬元,合計超過70萬元。
李平的律師認為,據他調查,女方當初給人清純可人、學業有成的女大學生形象是不真實的,認為是女方欺騙了男方的感情,婚約自然無法完成,女方繼續佔有這些款項沒有任何法律依據,應當返還。
分手後不久,李平的律師找到了劉英要求返還部分財物,沒能達成協議。因此,李平起訴到成華區法院,要求女方返還其中60萬元。成華區法院受理後,由於雙方意見分歧過大,未能達成庭前調解。
女方:情人節禮物,邁騰車不會退
7個月的相處,記者從劉英那了解到的卻是另一種版本。劉英告訴記者,去年國慶那場見面並不是相親,自己更沒有答應過婚事。『我還在讀書,怎麼可能談結婚的事嘛?』劉英說,當時她的想法很簡單,先互相認識一下,再慢慢相處。
不過劉英不否認對李平的第一印象不錯,而且承認李平的確出手很闊綽。至於到底花了男方多少錢,劉英說除了20萬元的留學保證金和汽車外,其他的她沒有統計過,而且自己的父母也為李平買過很多東西,只是家裡人沒有記下來。
劉英認為,20萬元的留學保證金是當初李平主動給的,現在男方既然想要回去,自己願意在保證期過後,把這筆錢退給男方。至於那輛邁騰車,劉英認為這是李平送給她的情人節禮物。『是他自己說的,他買車就像買玩具一樣,當時還帶我去看奔馳,但我覺得奔馳太貴重了,纔選了邁騰。』劉英表示,車作為自己情人節的禮物是不會退給男方的。
對於那個神秘男友的電郵,劉英解釋是一個多年的好友發的。『我不知道他為什麼要這麼做,也許是保護,也許是嫉妒。』但劉英認為自己對李平付出的感情是真的,但沒想到男方如此有心計,把送的東西記那麼清楚。『一個男人,送給女友的禮物還能要回去嗎?』
法學專家:
戀愛中的贈與不等於無償贈與
針對目前越來越多的戀愛結束後產生的財產糾紛,四川大學法學院教授王建平認為,男方在戀愛期間送給女方的錢物,不管多貴重,在法律上的性質都是贈與,但也不能簡單按照合同法理解為無償贈與。『戀愛中的一方給予另一方過於貴重的禮物,一般都是以結婚為目的的,在法律上稱為附條件的贈與行為,當條件不成就時,贈與方可以要求返還。』至於這樣的『戀愛財產』要返還多少?王教授認為,這需要由法官根據個案的情況判斷。司法實踐中,很多都酌情判返還一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