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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駕被拘者講拘留生活:這種深刻不是罰錢能換來
2009年09月02日 14:34:07  平安龍江網 【 字體:
被拘人員積極參與交通知識的問答,獲得獎品。

  前一天晚上觥籌交錯,第二天卻因醉酒駕駛被關進拘留所。巨大的落差會給因醉駕而被拘留者留下怎樣的感受?15天的拘留生活,他們真的能『醒』嗎?昨日,記者經警方允許走進拘留所,與部分因醉駕被拘者進行了面對面的交流,他們說得最多的是『後悔』。

  33歲 男   血液酒精濃度:160mg/100ml

  朋友拿手機拍我在拘留所的樣子33歲的嚴明站在記者面前,舉止斯文、面龐白淨。他上身穿著印著『西安市拘留所』字樣的藍色背心,顯得有些刺眼。被幾家媒體記者的鏡頭『聚焦』,嚴明尷尬地笑著說:『弄個這事,挺不好意思的。』被行政拘留後,幾位朋友先後來看過他,『看到我這身「行頭」,一個朋友忍不住笑著拿出手機,調侃地對著我一陣亂拍,說是留個紀念。』

  嚴明說20日那天晚上,他和五六個朋友先在西梢門吃飯喝酒,後來又到西高新唱歌,直到晚上11點多纔散場。約半個小時後,他開著自己的車行駛到西大街時被交警攔下。經過檢測,其酒精濃度達160mg/100ml,是醉駕起罰線的兩倍。嚴明在運輸行業工作,只有家人和幾個最親近的朋友知道他被行政拘留的事。『3歲大的女兒老是喊著要爸爸,家裡人都不知道怎麼給孩子說』,嚴明有些難堪地感慨:這回教訓太深了。

  35歲 男   血液酒精濃度:126mg/100ml   管著司機 我卻進了拘留所

  『離開這兒最想做的事就是洗個澡、搓個背,大醉一場,醉到自然醒。』說到喝酒,張唯格外敏感,他立刻補充道:『放心,我肯定不會酒後駕駛了,這輩子都不會,騎兩輪車我也不會了。』張唯是接受記者采訪者中職位最高的一個——某銷售公司部門經理。他也是最避諱記者鏡頭的一個。

  身為部門經理的張唯,手下除了銷售人員,還管著11個司機。『我給大家定的規矩是:只要發現酒後駕駛,單位先處罰500元,再扣三天的工資。要是醉酒,開除!』而昨天,被關在拘留所裡的,卻是張唯自己……

  8月27日,一位朋友剛離了婚,找張唯喝酒消解郁悶。喝酒的地方離張唯家不遠,他就沒開車,倆人索性敞開了喝。『喝喝聊聊我就灌了17瓶,朋友喝了12瓶。』原本要送朋友打車走,但朋友意猶未盡,嚷著讓他送,說是路上還能再聊聊。為此,張唯回家取了趟車銷匙。

  『這些天度日如年,是「枕」著後悔過來的』,張唯理性地表示,『但換個角度來講,(這事)對我和周圍的人也是件好事,拘留所裡的記憶恐怕是永遠的,這種深刻不是罰點錢能換來的。』

  27歲 男   酒精濃度:135mg/100ml   千萬別跟自己說 我只喝一點

  8月21日,被關進拘留所的第一個晚上,李勇一直睡不著。他在責問自己,『頭天還是同事大聚會,去了仨開車的,咋就獨獨自己忍不住喝了酒,還開了車?』

  李勇在一家鋼材銷售公司工作。8月20日晚,他和十幾位同事一起去吃火鍋,李勇本來只想喝一點兒,但最後喝了1瓶啤酒和『不少』伏特加。在公園南路被交警攔下後,他被測血液中的酒精濃度是135mg/100ml。李勇感慨,『千萬別跟自己說:沒事,我只喝一點。酒這東西,只要敢沾一點,你就潰堤了——攔也攔不住了。』

  在拘留所裡,李勇每天除了體訓,還要學習交通等方面的法律法規,有時還看些交通事故的警示資料,『聽了很多,看了很多,真正該記下的,還是那一句最簡單的話: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應被采訪者要求,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作者:陳靜 李安定    來源:中新網—西安晚報  編輯:程赫男